原标题:"优秀获奖读书随笔7篇"关于随笔分享。 - 素材来源网络 编辑:kaka001。
在写法上,随笔往往旁征博引,而不作理论性太强的阐释,行文缜密而不失活泼,结构自由而不失谨严,因此,富有“理趣”是它们的突出特色。你会写优秀获奖读书随笔吗?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优秀获奖读书随笔,希望大家喜欢!
优秀获奖读书随笔1
最近正在看的一本书,是一本推理小说,尽管就是在我们现实的生活中,发生什么重大的连环杀人事件还是挺少的,但是书中的一些情节一些说法,也确实引人深思。
就比如说中有这样的一个片段,说在一座安静的图书馆里面。本来是人们安静学习的好地方。可是因为这个图书馆是和饮品连在一起的,因此,就是每到周末的时候,总有一些大人带着小孩去图书馆,一边喝着饮品,一边给孩子选书。
但是大家都知道小孩生性好动爱吵闹。那就是书店的门口也写着禁止大声喧哗,但是好多家长就是站着自己呀,孩子还小,这个理由,对一些提示视若无睹。
这其间就有一个男子,站起来提醒了这些家长九次。但是效果微乎其微。好多家长就会告诉孩子,不要大声喧哗之后安静三五分钟再一次喧闹起来。
这个男子可能真的是性格有问题,最后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杀了两个最大声吵闹的孩子。
于是大家都是这个男子太凶狠了。毕竟都是孩子嘛,孩子是何其无辜。
但是让自己思考更多的事,孩子不懂事,可以理解。但是大人们作为孩子的监护人,是不是也有一定的责任呢?
在对方的提示声中,如果就是家长们也能够合理的管理自己的孩子。或者带孩子去适合的场合,那么也就不会发生这样痛心的结果。
因此就是说,好多人会是这个男子的残忍血腥暴力,也会说孩子是无知的。更多的时候作为家长的,我们还是应该反思,当自己的孩子,确实也打扰到别人的时候,自己也实在无法让孩子安静的时候,还是带孩子去别的场所比较好。
毕竟就是在这个世界上,其实有好多的人,情绪失控的时候,也是比较无辜的。
但是当一些严重后果发生的时候,我们说谁比较无辜,又有什么意义呢?
优秀获奖读书随笔2
《我与地坛》是史铁生的散文代表作,是他是五年来摇着轮椅在地坛思索的结果,文章中饱含了作者对人生的感悟,对亲情的讴歌,朴实的文字间洋溢着作者心灵深处的情感,是一部不可多得的优秀作品。
史铁生在二十一岁时因腿疾回北京住院,从此他再也没有站起来,在人生最狂妄的年龄忽地失去了双腿,这对一个年轻的生命来说如雷轰顶。在经过一次次心灵与死神的斗争之后,他最终拒绝了死亡。是母亲的爱唤起了他的意志,他坚定把自己的心变成一片沃土,而母亲已在这片沃土上洒了第一把种子。
文中,作者朴实的一句话应当成为名言:儿子的一切苦难,在母亲那儿都是要加倍的。难道,我们的母亲天生就是来为我们承担苦难的?难道,你真忍心自己的母亲成为这世上最痛苦的母亲?难道,你真的愿意让你的母亲在夜深人静时肚子哭泣?母亲深深地爱着我们,她们为了自己的儿女默默地奉献着,而我们又该为自己的母亲做些什么呢?
史铁生他没有放弃自己的生命,顽强地艰难地一步步走了过来,因此,文坛上多了一名新秀。当他的第一篇文章被发表的时候,他想与母亲分享快乐,但已是“子欲养而亲不待”了。母亲没有留下过什么隽永的誓言,或是恪守的教诲,她只想让儿子活下去,简单快乐地活下去,此时此刻,作者也感受到了母亲坚忍的一直和毫不张扬的爱。
《我与地坛》给予了我们警示—要勇敢面对挫折,珍惜亲情,正确对待人生,不要轻言放弃,要懂得理解,坚强等等,有很好的引导作用。
史铁生他的文章让人学会了感恩,学会了坚强。也让我们进行了一次心灵的搜索和对生命的诘问,对生命的意义又加深了理解。
优秀获奖读书随笔3
我有一本寓言书。它不仅给我展示了丰富的故事,也告诉了我们许多原因。寓言书里有一个故事,我永远不会忘记,那就是鹿角。
这个故事讲的是一只鹿来到泉水边喝水,看到了自己的影子。他觉得自己美丽的角色是独特而纤细的,并为此感到自豪。当我看到我的腿在比赛中,我很沮丧。这时,有一头狮子在飞快地奔跑,鹿拼命地向前跑,把狮子甩在了后面。当鹿跑进森林时,他没有注意到美丽的两只角被树枝抓住了,最后被狮子抓住了。在他死前,鹿痛苦地说:“我最信任和心爱的角死了,但我的脚,我不喜欢,救了我。”
这个故事不仅好看,而且告诉我们一个道理:美丽的东西不一定是有用的,甚至是不好的,而不美丽的东西在关键的时候是实用的。就像现在,很多孩子会买很多漂亮的文具,虽然这些东西很漂亮,但它们会分散我们的注意力:在课堂上,你忍不住要摸他,和他玩,这导致你在课堂上注意力不集中。但是有些阅读书籍和字典的人,他们没有华丽的“衣服”,但对我们很有帮助。当你不能写一个字或不能理解它的意思时,你可以查字典。当你想增强你的阅读潜力时,你可以阅读。所以不美的东西是有用的。
读了这则寓言后,我明白了我们不能为了美丽而去买一些无用而美丽的文具。相反,我们需要买一些阅读书籍,提高我们的知识,成长为一个有用的人,我们的国家的支柱。
优秀获奖读书随笔4
我喜欢,读过的书有很多。《狼王梦》、《孙子兵法》、《中华上下五千年》……等,可我最喜欢的是最近刚刚读过的《西游记》这本书。
《西游记》是四大名著之一,讲了唐僧和他的三个徒弟孙悟空、猪八戒、沙和尚,他们一行四人,一路降妖除魔,上刀山下火海,一路非常艰辛,经过九九八十一难,终于取得了真经的故事。在这本书里有几个故事我特别喜欢,第一个是孙悟空大闹天宫,在这个故事里充分展示了聪明调皮的孙悟空。他不仅把天庭弄的一团糟,连神仙都斗不过他,还在如来的手掌上撒了尿,在上面写着孙悟空到此一游。结果受到的惩罚是被压在五指山下五百年,最后被唐僧收去做徒弟。这个故事让我知道了做什么事都要有一个尺度,不能随性而为。
还有一个故事是三打白骨精,白骨精得知唐僧要从她家经过,听说吃了唐僧肉可以长生不老,就变了三个不一样的人去骗唐僧,被孙悟空的火眼金睛看穿,唐僧却不知道,还赶走了孙悟空,最后被抓了,才知道自己错怪了徒弟,并向孙悟空道歉。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不要轻易相信陌生人说的话。
读了这本书,我都入迷了,从这本书里我知道并懂得了很多道理,还认识许多不认识的字,所以我下定决心一定要多读书,读好书来充实自己。怪不得古人说: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
优秀获奖读书随笔5
这篇文章主要记叙了作者在研究隆格道克蝎子时,为蝎子制造了3种不同的生活环境,而蝎子却想尽办法逃脱,让作者绞尽脑汁[注: 费尽脑筋。]阻止的较量过程。
蝎子,一个令人厌恶的昆虫,不祥的化身,被法布尔作为了研究对象。在法布尔与它接触的过程中,它一次次从法布尔手里逃脱,想不到也会有一种动物将法布尔难住,看来谁都不是万能的。
在法布尔研究的过程中,是什么促使蝎子们奋力逃脱的呢?是自由,是这种凶残、诡秘的小生物对自由的追求,我被它们这种追求自由的精神深深地打动,这不禁让我想起了一个真实的故事:11世纪末,苏格兰受英格兰的统治、欺凌。威廉华莱士带领着苏格兰的军队,为自由而战。他们在战争中多次出奇制胜[注: 奇:奇兵,奇计;制:制服。出奇兵战胜敌人。比喻用对方意料不到的方法取得胜利。],眼看要攻下英王城堡时,遭人出卖被俘,在严刑拷打之下,威廉华莱士拒绝屈服,高呼一声“自由万岁”之后,壮烈牺牲!他的死激起了苏格兰人民更加坚强的追求自由的斗志!
蝎子固然是不吉利的象征,但是通过本章的阅读,我为蝎子一次次逃脱囚禁,执着地向往、追求自由的精神所打动,这让我感慨:这是一个多么顽强有毅力的生命啊!
同时,我也对这有毒的生命更加好奇,在它诡秘的习性背后,究竟会是一个什么样的真相呢?我想这也是作者的疑问吧。
优秀获奖读书随笔6
这几天,有太多想写的文字,可时间真的如白马过隙,转瞬即逝。
想着时间是海绵中的水,挤挤总是有的,可有时等你终是在夹缝中挤出时间,适才灵光一感的美妙文字,此时却不一定能大驾光临,虽写,却总点不同的韵味。
有一阵子,我甚至想出了随身带纸笔的方法,在公交车上,在任何可以让我动笔写字的场所,当脑中有灵感闪过,我就拿出纸笔来记录,当然,这样的行为很自然地引起过路人侧目。我的专注力不够,在外界目光的影响下,总是有些动摇。
而每当脑中有美妙的灵感闪现时,当我铺开纸笔,想要一笔一划的记录下来时,却发现下笔写出的文字是那般的苍白无力,丝豪描绘不出心中的真实炫彩。
我陷入深深地自省中,渐渐地发现,自己的阅读量太少了,正如杨绛女士说的,書读的太少,想的太多。
書读的太少,而即使少量的書,阅后却不懂思考,那从書中汲取的营养更是少的可怜。
我开始丰富自己的阅读量,却也为读什么書而困惑。
现在的鸡汤書,鸡汤文章太多,简短又易饱,闲暇时光,很容易就被这些“鸡汤香味”给勾了去,当然,其中的正能量肯定是有的,但是总觉得是零星的碎片阅读,打了鸡血之后,用的也比较快。
后来看到一段话,大意是说,看整本的著作的好处在于,書中的全体框架,结构,思想,逻辑,是值得我们慢慢地琢磨,推敲的,而不是一篇小文章,简短,消化快,其实忘性也快,而一本好書,我们花了更多的时间,跟着作者在文字中畅游,跟着他的文字逻辑思考,一本好書所带给我们的是不一样的感受。
读書,读好書,不仅读小文章,也要读大部头。
优秀获奖读书随笔7
俗话说:“读不尽的世间书,走不尽的天下路。”我是一个爱读书的小男孩,书给我带来了无尽的知识和乐趣,让我在浩瀚的书海中自由地遨游,像个小婴儿一样吮吸甜美的乳汁。书伴随我长大,仿佛它已经是我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它是我的小老师,每当在课堂上学习的知识,回到家它会认真地给我复习功课;每当在课堂上学习的知识不明白,回到家它会帮助我一起学习。
它是我的小伙伴,每当我因为一些事情被爸爸批评,它就会给我讲一个笑话,来逗我开心,这时我就会捧腹大笑;每当我一个人无聊没事做的'时候,它就会跑过来找我玩,我来到书柜,找了一本《格林童话》,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
它还是我的…….
我爱读书。有一回,爸爸妈妈都不在家,只见桌子上有一张纸条写着:“帆帆,今天爸爸妈妈有事,桌子上有钱,你自己出去玩,中午自己去饭店吃饭。”我心想:啊!太高兴了,我终于不用爸爸妈妈管了,自由地去玩吧!我兴高采烈地乘着公共汽车来到新华书店看书,一看就会粘上,时间似乎过得非常快,不知不觉之间已到了中午。就在这时感觉自己饿了,但是我看见了一本非常喜欢的《中国未解之谜》,我非常想买。可这只有二十元钱,这可是午饭钱呀!我犹豫不决,最后终于禁不住这本书的诱惑,快步走向收银台。
我爱读书,是因为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它可以把人从无知变为天才;它可以带领我们从狭窄的地方,驶向那无限广阔的知识海洋。
我爱读书,是因为它可以使我开阔视野,增长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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