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编给大家分享关于民法典解读讲座心得(通用5篇)的范文,文章可能有点长,但是希望大家可以阅读完,增长自己的知识,最重要的是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可以解决了您的问题,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 素材来源网络 编辑:李欢欢。
以下是小编为大家准备的民法典解读讲座心得,本文共5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篇1:民法典解读讲座心得体会
5月28日,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称民法典),一经公布,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焦点和讨论的热点。作为基层干部,就要蹭这个热点,加强民法典 学习宣传的同时,做人民群众的知心人 带头人和老实人,让民法典根植于心 笃于行。
以人民为中心,问计于民 服务于民,做人民群众的知心人。民法典是一部“社会生活百科全书”,因涉及面广,涵盖面深,对每一个人的言行具有 很强的约束意义。作为基层干部,是为基层人民群众服务的,是人民群众身边的知心人,一切工作都要以人民为中心开展,始终做到人民群众在哪里 干部的心就在哪里,人民群众需要什么 干部就要去想什么,人民群众盼什么 干部就要干什么。只要时时处处想着人民群众,急人民群众之所急,解人民群众之所忧,化人民群众之困,人民群众就会把干部的实干精神藏在心头 放在嘴上,干群关系就十分融洽,人民群众就会把干部当亲人,有 什么心里话都会跟干部讲,还处处夸奖干部的好,把干部当成无话不 说的亲人,大家共同携手为小康生活齐心奋斗。
以法律为准绳,依法行政 依法办事,做党纪国法的带头人。民法典第一章第十条规定:“处理民事纠纷,应当依照法律;法律没有 规定的,可以适用习惯,但是不 得违反公序良俗。”作为基层干部,是离人民群众最近的人,也是跟人民群众经常打交道的人,在日常的工作中,就需要掌握一定的法律知识,特殊是在服务人民群众领域内的法律法规知识,不 仅要熟记,还要落实在行动上,时刻做到依法行政 依法办事。在民事纠纷 邻里纠纷和家庭矛盾等调解化解中,要公平公正依法做好人民群众的调解员,在体现法律的公信力的同时,也是体现基层干部带头 学习党纪国法 应用法律维护合法权益,也是体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要在基层人民群众中,大力开展学法普法宣法活动,基层干部更要时刻以党纪国法规范言行,在人民群众中树立学法用法的典范。
以典型为模范,学有 成效 行有 标准,做甘于奉献的老实人。身处基层就要为基层人民群众谋事干事,首先要讲奉献,奉献是指为党和人民的事业 为人民服务 为国家利益至上等甘于奉献,为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也要甘于奉献乃至生命。在新冠肺炎救治中的白衣天使 “直播带货”的县长 深藏功名60多年的老英雄张富清 排雷英雄杜国富 奋战在脱贫攻坚付出宝贵生命的黄文秀等都是大家 学习的模范。“人不 率,顺不 从;身不 先,则不 信。”作为基层干部,在 学习模范中 汲取模范的力量的同时,要在实际的工作中修身做表率,才干做到学有 成效 行有 标准 做有 样子,就有 人民群众的“口碑”,干部所做的事业就会芝麻开花――节节高。
篇2: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法治培训讲座心得体会精选
《民法典》充分结合人民现代生活中的实际问题,为解决问题提供法律依据。比如说前两年网上流传的基因编辑治疗疾病的伦理问题、高空抛物责任问题、物业费缴纳与业主权利、遗产继承等等当下热点,同时也是民众关心的问题,从此都有了法律依据。
最后的感受就是《民法典》给了人们满满的幸福感。这点感受最深处是来自于婚姻家庭篇的“离婚冷静期”的设置。当下社会离婚率逐年升高,很多夫妻往往因为“鸡毛蒜皮”的小事一时冲动而离婚,而离婚衍生影响最大的是这个家庭的孩子,缺少了家庭的关怀,青少年的违法犯罪问题便会多发,这是任何父母都不愿看到的。我个人认为离婚冷静期可以大幅减少“不必要”的离婚,避免一时冲动。
篇3: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法治培训讲座心得体会精选
小明作为遗腹子,是否可与祖父母、母亲共同继承父亲遗产?8周岁以下的“熊孩子”用爸妈手机偷偷给游戏充值,可否要求平台返还?高空抛物伤人频发,谁来守护我们“头顶上的安全”…..这些,我们都能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找到答案。
民法典之所以备受关注,是因为它和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民法典姓“民”,反映的是人民的利益诉求,保障的是人民的民生权利。
民法典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突出了保护的概念。保护个人隐私权、明确住宅70年产权自动续期……民法典就像一部百科全书,为护佑我们的生活提供更完善的法律遵循,谋求人民利益最大化。
民法典编撰过程中,先后10次通过中国人大网公开征求意见,累计收到42.5万人提出的102万条意见和建议。从中我们看到,立法,是民智的汇聚,也是对民意的回应。可以说,民有所呼,法有所应;正是民法典最大的亮点之一。
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法治专题培训讲座心得体会范文5篇精选
篇4: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法治培训讲座心得体会精选
5月28日下午,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简称《民法典》),这部法律于1月1日开始施行,被誉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民法典》是新中国历史上首个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都具有重大意义。
空保重庆中队党支部在支队党委的统一部署下组织学习了《民法典》。通过学习,有以下几个方面感触颇深。首先就是《民法典》是一个集“物权”、“合同”、“婚姻”、“继承”、“侵权责任”等事关人民群众“生老病死、衣食住行”等等权力的集合,所以它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这标志着一个权利保护新时代的到来,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有力举措,更是顺利的完成了从基本权利到民事权利的过渡,有利于人民群众更好的了解、行使自己的权利,履行义务。
篇5:关于民法典解读讲座个人心得体会总结精选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中个别语句的表述进行了调整。《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中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而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中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只是表达了当事人有请求的权利,至于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是支持还是不支持当事人的请求这层意思并没有表达出来。而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中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就表达出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可以支持也可以不支持这层意思来。这前后的变化体现了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表述的更清楚。
以上摘出的只是民法典非实质性修正中的一小部分,个人的理解可能有不到位的地方。民法典的学习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先理解吃透民法典后再运用到实务中去,在实务中成熟运用民法典也需要一个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