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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江西应用工程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江西应用工程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一、学院概况:
1、学院代码:13425
2、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
3、办学层次:普通高校(大专)
4、办学地址: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
二、学制年限:三年(部分专业为两年)。
三、录取原则:
依据各生源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公布的该层次最低控制分数线,坚持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原则。
四、录取规则:
1、按国家教育部、生源省市有关普通高校招生政策、规定和程序进行录取工作。
2、男女比例不受专业限制。
3、录取时对进档考生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情况下,录取其它志愿上线考生。对非第一志愿学生不采用志愿级差进行提档。
4、同等条件下,已填报志愿者优先。
5、考生到校后,可按本人意愿部分调整专业。
6、外语语种不限。
五、专业一览表
序号
专业名称
学制
备注
1
物联网应用技术(南昌就读)
三年
江西省煤炭集团公司定向、无锡国家物联网产业园定向
2
建筑工程技术(南昌就读)
三年
3
物流管理(南昌就读)
三年
4
市场营销(南昌就读)
三年
5
汽车运用技术(南昌就读)
三年
保险理赔
6
通信技术(南昌就读)
三年
7
计算机应用技术
三年
中锐级
8
软件技术
三年
中锐班
9
计算机网络技术
三年
10
电脑艺术设计
三年
11
工程测量技术
三年
江西省煤炭集团公司定向
12
工程造价
二年
13
煤矿开采技术
三年
14
会计电算化
二年
15
会计
三年
16
电子商务
三年
17
酒店管理
二年
18
商务英语
三年
国际贸易
19
工商企业管理
三年
20
营销与策划
三年
21
制冷与冷藏技术
三年
22
数控技术
三年
23
模具设计与制造
三年
24
光伏发电技术与应用
三年
25
机电一体化技术
三年
江西省煤炭集团公司定向
26
电气自动化技术
三年
电梯工程师方向
27
应用电子技术
三年
28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三年
篇2:江西卫生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学校的招生工作,保证公平、公正、公开地选拔符合培养要求的学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之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办学性质: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隶属江西省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管理。
第三条 学校设有:护理、助产、药学、医学检验技术、医疗美容技术、口腔医学技术、眼视光技术、医学影像技术、公共卫生管理等九个专业。
第四条 校址:南昌市小蓝经济开发区汇仁大道689号。
第五条 办学层次:高职大专。
篇3:江西卫生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第七条 学费标准:5000元/年。
第二章 招生条件
按照国家教育部最新颁布的当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通知》和考生所在省、市(区)教育主管部门颁布的当年度《招生工作通知》的文件规定执行。
第三章 录取原则
第一条 依据国家教育部最新颁布的当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通知》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据本人志愿择优录取。
第二条 外语语种:英语。
第三条 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护理、助产、医学检验技术专业不招色盲考生,助产专业只招女生,其它专业没有男女比例要求。
第四条 学院录取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所提供的`考生档案,按照不超过招生计划120%的比例阅档。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非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在计划允许情况下按志愿先后、分数高低依次录取。
第五条 专业安排:专业安排按考生志愿先后、分数高低排序。尽量安排在考生所报志愿专业学习。若所报专业已满,又不服从调剂,则做退档处理。
第六条 录取成绩:依据各省、市(区)确定的录取分数线进行录取。
第七条 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省、市(区)招生部门的有关规定加分提档录取。
第八条 录取模式实行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
第九条 录取结果通过学院的招生信息网公布,并用特快专递向新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十条 学院设有招生监察领导小组负责招生监察工作。
第十一条 联系电话:0791-85772168(传真)、85772158、85151888
学院招生信息网网址:jxhlxy.good-edu.cn
招就处邮箱:jxhlxy@sina.cn
篇4:辽宁工程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办学地点及校址:辽宁省铁岭新城鸭绿江路18号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办学层次:高职
学习年限:学制为3年专业,学习年限为3年。
办学形式:全日制
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15.0722万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面积8.7066万平方米,专任教师134人,其中副高级职称以上30人,教学仪器设备值2968万元,图书馆藏书11万册。
二、计划特别说明
各专业外语语种不限,学习期间全部采用英语教学。
各专业无男女生比例要求。
三、专业设置说明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科类
备注
580101
机械设计与制造
3
580108
焊接技术及自动化
3
580402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3
620505
物流管理
3
590301
通信技术
3
580103
数控技术
3
580202
电气自动化技术
3
580405
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
3
64
会计电算化
3
620401
市场营销
3
560404
楼宇智能化工程技术
3
590104
计算机系统维护
3
580401
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
3
590319
呼叫中心服务与管理
3
550207
风能与动力技术
3
四、毕业证书说明
辽宁工程职业学院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工程职业学院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五、收、退费等说明
1、学费收取标准:
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学费(4000-5000元/年)。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学费(元/年)
580101
机械设计与制造
3
4800
580108
焊接技术及自动化
3
4800
580402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3
4800
620505
物流管理
3
4800
590301
通信技术
3
4800
580103
数控技术
3
4800
580202
电气自动化技术
3
4800
580405
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
3
4800
620204
会计电算化
3
4800
620401
市场营销
3
4800
560404
楼宇智能化工程技术
3
4800
590104
计算机系统维护
3
4800
580401
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
3
4800
590319
呼叫中心服务与管理
3
4800
550207
风能与动力技术
3
4800
2、住宿费收取标准:
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住宿费每生500元/年
3、学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
4、学校采取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及国家助学贷款等多种措施,帮助经济上有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
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年;
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
国家助学金:一等:3000元/年;二等:1500元/年。
六、录取办法说明:
1、调档比例为120%之内(辽宁省调档比例为100%)。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录取办法
我校根据招生省(市、区)的要求决定是否实行平行志愿录取。在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在不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按考生报考志愿录取。
4、对加分或降低分数投档考生,按省招考委关于加降分的规定执行。
5、进档考生,按照志愿优先原则安排专业,如志愿无法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校根据分数调剂至相应专业,不服从者退档。
6、联系电话、网址
联系电话:024-72230333024-72230555
传真:024-72230333
通信地址:辽宁省铁岭新城鸭绿江路18号
邮政编码:11
网址:www.lngczyxy.com
E-Mail:lngczyxy@vip.sina.com
篇5:黑龙江生态工程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黑龙江生态工程职业学院是经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公办高职院校,是一所以培养生态建设人才为特色的省级骨干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是我国北方唯一一所生态工程职业学院,肩负着为建设生态文明培养高素质、高端技能型、应用型高职人才的神圣使命。学院现有教师238名,其中教授29名,副教授98名,在校生4700余名,具有雄厚的师资力量和较大的办学规模。学院设有生态工程系、资源环境系、应用技术系、生物技术系、经济贸易系、信息工程系、人文社科系等教学机构。学院依据发展定位和社会需求,现开设园林工程技术、园林技术、环境艺术设计、林业技术、环境监测与治理技术、资源环境与城市管理、室内检测与控制技术、中药(鉴定与营销方向)、食品营养与检测、中药制药技术、室内设计技术、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建筑工程技术、工程监理、家具设计与制造、市场营销、会计、物业管理、物流管理、计算机网络技术、软件技术、图形图像制作、动漫设计与制作、通信技术、应用电子技术、旅游管理、酒店管理、会展策划与管理、投资与理财、旅游英语、文秘、自然保护区建设与管理等30多个专业,形成以生态环保类专业为特色,以应用技术、经济管理和社会服务类专业为补充的多专业协调发展的办学格局。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黑龙江生态工程职业学院全日制高职(专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生源质量,依据国家、各省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结合黑龙江生态工程职业学院招生工作的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黑龙江生态工程职业学院的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规范操作、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黑龙江生态工程职业学院的招生工作接受考生及家长、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黑龙江生态工程职业学院成立了由学院院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全日制高职(专科)招生的'全面工作。
第五条、招生工作在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由负责招生工作的主管院长负责,常设机构为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黑龙江生态工程职业学院全日制高职(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录取原则
第六条、高职专科的录取,在各相关省(自治区)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对进档的考生按文化课考试科目总分计算录取分。认可各省(自治区)招生办的政策加分,录取时按各省市招生办的照顾录取政策执行。
第七条、确定进档的考生按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分配专业,从高分到低分安排考生专业志愿,第一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志愿录取,以此类推。当考生所有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随机调整到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
第八条、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相应的规定加分进档。当确定专业时,以实际考分为准。高考成绩总分相当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政策加分考生和相关科目高的考生。
第九条、特殊类专业考生的录取,按国家有关文件精神办理。
第四章 招生专业体检要求
第十条、执行国家制定的体检标准。学院对入学新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对复查后不符合体检要求的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第五章 招生专业语种要求
第十一条、计算机网络技术、软件技术、图形图像制作、动漫设计与制作专业采用英语授课。
第六章 订单培养
酒店管理、酒店管理(涉外酒店方向)、酒店管理(品牌连锁酒店管理方向)等专业与浙江宝盛旅业集团有限公司、北京世纪金源酒店集团、上海浅深休闲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上海亚湾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实行订单式培养。酒店管理专业要求考生男身高170cm以上,女162cm以上,形象气质良好,身体健康。
信息工程系的计算机网络技术、图形图像制作、动漫设计与制作、软件技术专业与安博教育集团实行订单式培养,签订就业协议,安排工作,能够实现高质量就业,企业另外收专业共建费每年元。
第七章 其它
第十二条、各专业学费标准5000--6000元/生、其他事项详见黑龙江生态工程职业学院在各省公布的招生计划。
第十三条、学院住宿费用800元/生、年。
第十四条、毕业待遇
考生正常毕业将获得由我院颁发的国家承认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和就业报到证,毕业证书可在教育部官方网站查询。
第十五条、本章程将根据教育部、生源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当年招生政策的调整进行修订。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篇6:广东生态工程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广东省有关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篇7: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学院招生章程介绍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学院的招生工作,保证公平、公正、公开地选拔符合培养要求的学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之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先后被授予“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国职业技术学院就业指导先进单位”、“全国职业院校就业竞争力示范校”、“全国职业院校魅力职院”、“中央财政支持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国家教育信息化首批试点单位”、“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湖南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一把手工程’优秀单位”、“湖南省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湖南汽车职业教育集团牵头单位”、“湖南省汽车高级技能人才培养基地”、“湖南省党建优秀高校”、“湖南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湖南省园林式单位”、“湖南省文明卫生单位”等荣誉称号。
第三条
学院是一所以理工科为主、文理并重的综合型职业院校。学院下设汽车电子系、汽车运用系、汽车商务系、机电工程系、信息工程系、经济贸易学院、基础教育学院,面向全国招生。
第四条
办学性质: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第五条
办学地址:湖南省株洲市红旗北路476号。
第六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七条
篇8: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学院招生章程介绍
国标代码:13937
湖南省代码:4719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九条
学院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成立由院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委员会,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市、自治区)招生工作政策,研究制定学院招生工作规定、实施细则,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招生办公室是学院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协调处理学院的招生日常事务,其主要职责是:
1、在国家宏观政策的指导下,负责学院招生计划的协调、制定与实施。
2、负责招生广告策划、宣传和生源组织工作,按规定做好招生录取、审批工作,保证招生计划的完成。
3、收集和整理招生工作的文书及档案资料,并按规定做好档案整理和移交工作。
4、根据国家核准的年度招生计划及有关规定编制学院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录取考生,并负责协调和处理本院录取工作中的遗留问题。
5、做好年度招生工作总结,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6、上报有关招生数据。
第三章 招生条件
第十条
按照国家教育部最新颁布的当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通知》和考生所在省、市(区)教育主管部门颁布的当年度《招生工作通知》的文件规定执行。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根据学院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情况、人才需求、学科发展等因素,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年度招生计划,经学院招委会和院长办公会议审定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第十二条
学院招生办公室根据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制定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经主管院领导审定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备案。
第十三条
201x年学院计划面向湖南、浙江、江西、山东、湖北、广东、广西、贵州等省市招生,详细招生计划见201x年度各省市的招生报考指南。
第十四条
学院招生办公室将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生源计划按要求及时寄送有关省(市、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办公室,并通过各种渠道向社会公布。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
依据国家教育部最新颁布的`201x年《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通知》,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体制,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第十六条
录取语种不限。
第十七条
不限制男女比例。
第十八条
身体健康状况须符合国家教育部体检建议标准。
第十九条
具体录取方式:
1、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学院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考虑第二志愿考生。
2、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考试成绩、专业志愿先后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投档,以此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未满计划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第六章 其 他
第二十条
201x年度各专业收费标准如下,如有变化按物价部门审定标准执行:
第二十一条 所有专业学制三年,各项详细标准见当年度《招生简章》或《入学须知》。
学院设有优秀学生奖学金。另外还设有专项奖学金。同时学院还针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采取了勤工助学、助学贷款、特殊困难补助、缓交或减免学费等措施。
第二十二条
学院各院系专业介绍、招生来源计划等详细信息见当年招生简章和报考指南,也可登陆学院网站查询。
第二十三条
学院网址:www.zzptc.com/
电子邮箱:307612231@qq.com
联系电话:0731-28431940 传真电话:0731-22625922
联系地址:湖南省株洲市红旗北路476号 邮编:41
篇9:吉林工程职业学院招生章程「荐读」
2015年吉林工程职业学院招生章程「荐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今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的专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吉林工程职业学院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学校性质:公办
招生层次:专科
第四条 学校地址:吉林省四平市铁东区长发路1299号。
第二章 招生计划
第五条 在有关省(区、市)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详见各省(区、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
第三章 学历证书颁发
第六条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高职毕业生由吉林工程职业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第四章 收费标准
第七条 学费收取标准
专科专业:
动漫设计与制作(数字媒体动画设计与制作)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8500元;
动漫设计与制作(建筑动画设计与制作)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8500元;
动漫设计与制作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8500元;
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00元;
计算机网络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00元;
数控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00元;
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00元;
会计电算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电子商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00元;
食品营养与检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畜牧兽医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汽车电子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000元;
机械设计与制造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00元;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生物技术及应用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700元;
粮食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工程造价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700元;
生物制药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700元;
连锁经营与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建筑工程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700元;
电气自动化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00元;
农产品质量检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300元;
粮油储藏与检测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建筑工程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700元;
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护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300元;
食品检测及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300元;
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300元;
休闲旅游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药品经营与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700元。
第五章 录取说明
第八条 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入学后公共外语为英语。
第九条 批准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无特别要求。
第十条 经批准的身体及健康状况要求
身体状况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及补充要求,无重大疾病或传染性疾病。
第十一条 录取规则
学院根据教育部和各省的相关政策,纪检监督、招办负责,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一)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在第一志愿未录满的情况下,择优录取其他志愿考生。
(二)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专业清办法予以录取。对于第一专业志愿考生,依据考生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调剂到录取未满计划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退档;同等分数下,数学、语文总分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第十二条 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www.jlevc.cn
通讯地址:吉林省四平市铁东区长发路1299号
联系电话:0434-3352580
联系人:刘老师
第十三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