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有关安全团体颁奖词(合集5篇)

2024-09-18 13:42:09

小编给大家分享关于有关安全团体颁奖词(合集5篇)的范文,文章可能有点长,但是希望大家可以阅读完,增长自己的知识,最重要的是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可以解决了您的问题,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 素材来源网络 编辑:李欢欢。

下面就是小编整理的有关安全团体颁奖词,本文共5篇,希望大家喜欢。

有关安全团体颁奖词

篇1:艺术团体表演安全责任书

为保证孩子安全,明确家长携带孩子参加演出时应当承担的安全责任,请在以下方面与我园达成共识:

一、外出演出为各位家长个人行为,由家长自发自愿参与,出行方式、费用支出等事项由参加演出的家长自行解决。

二、我园对演出期间发生的意外、事故或产生的纠纷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参加演出幼儿的家长为演出责任人,对自己及自己的孩子参加演出期间的一切行为及可能发生的意外及事故负全责,所有责任由家长自行承担。

四、家长应将对孩子的安全教育贯穿演出始终,演出期间确保采取必要、足够的安全措施保证孩子安全;应加强对自己孩子交通、游戏、防水、防火、防电、防绑架等(暑假安全责任书)安全教育,培养和提高孩子自救自护的能力。

五、外出演出期间家长及其孩子因个人原因与他人发生纠纷,相关责任由发生纠纷者自己承担,与我园及参加演出的其他家长无关。

六、本责任书由参加演出的家长签署后交__幼儿园存档。责任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1)重视和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的培训和教育,制定企业安全年度宣传、教育、培训计划,新进岗人员三级安全教育率达成100%,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100%。

教育幼儿不玩水、不玩电,不到危险的地方玩、不玩危险物品。(如:剪刀、小刀等尖锐的物品或电线插座、开水瓶等)。

幼儿姓名:

家长签字:

所在班级:

__幼儿园

年月日

篇2:艺术团体表演安全责任书

一、活动名称:泰东城消夏文化节

二、活动地点:泰东城项目地东北角

依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山东大型活动管理办法》等各级政府制定的法律、法规、规范的相关规定,以及国家对各类促(展)销会、大型社会活动的各项安全规范要求,本着“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以约束和规范活动期间的安全行为,确保本次活动的安全。

二、安全项目条款:

(一)严格遵守《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国家对各类促(展)销会、大型社会活动的各项安全规范要求,负责做好活动区域内的治安、消防和安全生产等各项安全保卫工作,接受并服从公安、消防机关各相关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和管理,确保活动区域及活动区域内各类人员的人身安全。

(二)依照公安、消防等政府部门的有关规定,负责提供相关报送公安、消防机关的审批材料,履行各项报审、报批手续。活动期间,如因审批手续未办理或不完善而遭受行政处罚或其它损失的,主办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三)主办方应当指派一名主管领导负责本次活动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并配置一定数量的、具备相当安全保卫工作经验的保卫干部负责本次活动期间的安全管理工作。

(四)主办方应当制定活动期间的安全保卫方案和意外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充足的安保力量或雇佣足够的保安人员对活动区域进行护卫、巡视检查和值班等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五)负责聘用有资质、信誉良好的施工搭建单位,在活动区域内从事施工搭建工作,并与之签订安全责任书,以约束双方的安全行为。

(六)主办方负责分别对现场、施工单位在活动中的各项工作实施监督、执行、检查和管理,并承担相应责任。

(七)活动中的展位、各类临时建筑物的设计不得遮挡和堵塞各处消火栓、消防器材、出入口通道、疏散通道和应急安全出口。

(八)活动中的展位、各类临时建筑物所使用的照明灯具、电动工具等各种用电设施及材料应具有国家专业安全认证,应按照淄博市电气规程标准施工、安装和使用,不得使用塑料线、紫花线、碘钨灯和电加热器具。

所有特殊工种应当具有国家认可的资质证书,电工必须具备淄博市及国家有关部门认可的电工资质(低压电工证或高压电工证),电工须持有效电工证件上岗施工。

(九)主办方应当为所有进入活动场地的主办方工作人员、参展商、施工搭建人员等相关人员制作并按要求佩带配有照片的有效证件或持有相关票证,对未按规定佩带有效证件人员、倒证、冒用他人证件、无票人员或其他无关人员,现场管理人员有权阻止并随时将其清理出活动区域。

(十)在活动开始前,主办方必须接受治安、消防、环保等有关部门的安全检查,并依照政府法规、规范要求,在本次活动施工搭建工作全部结束、所有电气设备满负荷运转一小时后,聘请专业电检人员(单位)对所有电器设备、线路进行专项电检,所需费用由主办方负责承担。

对检查和电检中发现的不安全隐患主办方负责监督各相关部门立即按时限整改,直至符合有关规定。

(十一)活动区域内的建筑物、各类设备设施、器材等,主办方不得损坏、丢失或挪作他用,造成丢失、损坏的要照价赔偿。

因违反上述内容及其它相关规定的行为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的损失,由本次活动主办方赔偿由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有效期为:活动主办方进场搭建施工至活动撤场结束期间有效。

四、本责任书未涉及的、或其他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活动主办单位:(章)

负责人:

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3:艺术团体表演安全责任书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县关于文化大繁荣的指导精神,丰富我乡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制定如下目标责任书:

一、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坚持科学发展观指导文化站各项工作;

二、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切实抓好对党的现行方针政策的宣传动员工作;

三、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的文化事业年度目标任务;

四、积极举办科普知识讲座、开展群众乐于参加的艺术体育活动,使农牧民群众自我娱乐、自我教育,充分体现文化站的服务功能,完成文化站评估定级工作等;

五、积极协助县文化局完成西仓乡的文物普查工作,搜集整理零散文物及寺院文物资料,并及时上报有关材料;

六、积极协助县文化局完成我乡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每年必须挖掘1—2项(搜集映像资料),并将我乡的节庆赛事、民俗登记造册并上报县文化局;

七、具体指导和督促全乡及各村的“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作,为群众提供电子文献的阅读和查阅等服务,要做好设备的管理及维护工作;

八、认真完成“农牧民书屋”的书籍及设备整理归档工作,每年开展4次图书活动月工作,并在我乡培训一名农牧民书屋管理员;

九、协助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做好乡、村文化市;

十、认真完成县文化局下达的其他各项任务,积极开展自身业务活动,开展重大文化活动,并做好接待群众、设备调试维护、书屋登记整理、环境卫生、值班安全等日常事务;

十一、积极协助县文化局开展“乡村舞台”建设及相关活动;

十二、每月向县文化局上报一期简报(工作开展情况);

十三、严格遵照文化站各项规章制度。

甲方:西仓乡人民政府

负责人:

乙方:西仓乡文化站

负责人:

20__年__月_日

篇4:艺术团体表演安全责任书

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加强娱乐场所安全监督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保障生命和财产安全,现根据《安全生产法》制定责任书。

一、娱乐场所法人作为独立法人承担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责任。娱乐场所的法定代表人对本单位的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主要经营管理者是安全生产直接现任人,对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其他人员对各自分工业务范围内的安全负责。

二、娱乐场所应当具备《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运营条件;

三、娱乐场所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工作负下列职责;

(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管理责任制;

(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方面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保证本单位安全投入的有效实施;

(四)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工作,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五)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六)及时如实报告安全事故。

四、娱乐场所经营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主任不但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知识和管理能力,还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进行培训。单位法人予以保证单位安全经营所必需的资金投入。

五、娱乐场所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应当设有符合紧急疏散要求,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

六、教育和监督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

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

七、义务消防员要做好娱乐场所日常隐患的排查工作和从业人员的日常培训教育工作。

八、当发生安全事故后,单位法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立即如实报告有关部门,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

九、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依法经营;做好从业人员培训教育工作,将全安责任制落实到每一个岗位,每一个从业人员;根据法律法规行业标准进一步完善安全管理机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将安全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不断提高安全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不断完善安全管理手手段。

娱乐场所名称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篇5:艺术团体表演安全责任书

为了确保浑源县20__年文化下乡演出安全,特制定演出安全责任书。

一、各演出团队的领队是本演出队的安全总负责人。

为了切实做好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职责,强化责任,预防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保护广大职工生命财产和企业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公司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特制定此责任书。

二、所有演员必须统一乘坐大巴车到达演出现场,演出结束后统一乘车返回。凡自己驾车的安全责任自己承担。

三、演职人员到达演出所在地后,不得擅自行动,不准随意进入老百姓的院子、果园、菜地等地方。如因为个人行为所发生的意外事故,责任由个人承担。

四、司乘人员必须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乘坐人员及车辆的安全。

五、文化下乡演出总负责人要对整个演出安全负责,要及时同演出当地派出所取得联系,保证演出的顺利进行。

六、音响操作人员必须注意用电安全,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如因不按操作规程操作而导致发生意外事故,责任由自己承担。

责任人签字(盖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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