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式英语之鉴的读后感

2024-12-01 08:3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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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式英语之鉴的读后感

  认真读完一本著作后,大家一定都收获不少,不妨坐下来好好写写读后感吧。为了让您不再为写读后感头疼,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中式英语之鉴的读后感,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中式英语之鉴的读后感

  中式英语之鉴的读后感1

  英语学了多年,虽说高不成低不就,纯正的英语总还是一直在听、在读。可是,“纯正”的中式英语(Chinglish),却是第一次有机会如此集中地赏析。琼·平卡姆女士的这部作品搜取了大一中式英语的实例,分别部居,说剖细解,将中国人写英语易犯的文体修辞毛病揭出了大半……

  我仔细看了前三部分,不错。对一些中式英语的修改提出了很好的意见方法。最难得的是,后面还有原因分析。而且还给出一些西方约定俗成的表达方式,看了之后,给人心耳目一新的感觉。看完后,会发现,其实我们不经意间说出的英语,很多时候竟是chinglish,建议多看几遍,彻底弄懂其中的道理,对自己会有很大的好处的……

  这是一本非常实用的提高英语水平的书。作者从大量的实例中总结出了我们中国英语学习者视而不见、司空见惯的汉语式英语;分门别类列出了错误的句式,修改的原因和道理,修改后的例句和篇章,并且提供了相应的练习题供读者训练。当然,本书要求有一定英语基础的读者阅读,起码是英语本科毕业生才可以阅读的,因为全书是用英语写的,而且例句也大多是作者在翻译和修改马列毛等著作和中国对外宣传的作品中选取的有代表性的句子,其起点本身就比较高……

  《语之鉴》十分系统地探讨了中式英语这一非常普遍的现象。作者琼·平卡姆是美国人,毕生人事翻译工作。她曾先后在外文出版社和中央编译工作过8年,专门给中国翻译工作者翻译的英译文作修改和润色。8年中她积累了大量的典型中式英语实例,她根据这些例子把中式英语的具体表现科学地加以分门别类。 作者采用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的方法,先是对某一类别作一概述,然后提供大量的该类别中式英语实例,并逐一修改,同时还扼要地加以分析。 总之,该书是一部适合英语学习者和各行各业英语工作者的好书。它能够帮助读者分辨和克服中式英语,从而写出更加地道的英语。

  写作手法作者采用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的方法,先是对某一类别作一概述,然后提供大量的该类别中式英语实例,并逐一修改,同时还扼要地加以分析。

  作者写这本书的目的主要在于要把我们大多数人严重的“中式英语”倾向给予纠正和指导,是为了我们更好、更快、更有效的学习英语。

  中式英语之鉴的读后感2

  花了五周断断续续看完了这本《中式英语之鉴》,在理解单词意义的情况下,其实这本书不能称为晦涩难懂,事实上,这本书的整体结构和框架都指向了通俗。本书一共分为unnecessary words和sentence structure两部分,共十三小节,每一个小节是一种错误的小类型,作者在每一个小节下再具体区分不同的错误,然后给出修改建议和众多实例以供练习。从这个结构看,其实这本书更像是一本汉译英的练习册,作者手把手的提出问题,再教读者如何改正。

  这本书文字的意义我可以理解,但是我看完这本书之后最大的感受其实不在于翻译本身,而在于对语言的理解。通过作者所列举的这些汉译英操作上的错误,包括我曾经看过很多英译汉的文学作品,那些英译汉的文学作品当然是由非常著名的译者进行翻译的,可以说大体上兼顾了艺术性、美感和可读性,但是实际上,我看那些翻译成中文的国外作品时,其语言虽然可以被我接受,但是实际上,一旦我在脑海中将这些作品与纯正的中文书籍进行对比,那种显著的差异性便会立刻彰显出来。不仅仅是英译汉作品,俄译汉、日译汉作品与纯正的中文书籍之间的差异也十分明显。这些不同语言翻译成中文的译本,仍旧带有非常明显的各自语言的特色,这使得他们即使在书面上显示为汉字,其背后仍旧是各自不同的语言逻辑与体系。按照福柯等人的理论,其实我明白语言影响着思维和逻辑,不同的语言框架下,思维以不同的组织方式和叙事习惯输出为文字,而文字的字里行间都埋伏着各自语言的风格。而优秀的外文作品之所以优秀,很大程度上也离不开各自的语境。所以我觉得不是外文作品不能被完完全全赋予中文的叙事方式,而是优秀的译者一定留意到了这一点,并刻意的保留原著的思维走向与叙事方式。

  我说这个的原因,是因为我发现其实很多作者认为的中式英语所出现的失误,很多也是受到了中文语境和叙事方式的干扰,翻译者将这种叙事方式和习惯带入到了汉译英的成品当中,故而导致地道的外国人觉得这种翻译不够地道。例如:The prolongation of the existence of this temple is due to the solidity of its construction。在作者看来这种句子时冗杂繁复的,她觉得其实不就是:This temple has endured because it was solidly built。但是根据作者的职业,其实本书中的很多句子都是摘录自中国的官方新闻,我仔细回想了一下我看过的为数不多的中文官方报道,无一例外都是有着浓重的新闻腔,使人一看就是官方报道。那么在中文中就有这样的情况,为什么在翻译成英文的过程中,这种叙述方式不能被保留呢?保留了会不会更加符合中国新闻的特色?所以我自己认为作者在这本书中有一点矫枉过正之嫌。

  但是不得不承认的是,作者所给出大部分的翻译写作意见是非常犀利和正确的,我在看的过程中就发现很多作者所列举的错误,正是我在进行英语作文写作中常常犯的错误,比如我很喜欢在可数名词已经加s的情况下,在前面使用“a lot of”、“a large number of ”、“plenty of”这些短语,现在看来,也是受母语影响太深。

  说回这本书,这本书的第一部分讲词汇的冗杂,主要讲了名词、动词、修饰语的冗杂和重复以及话语的重复和对事物的过度阐释。第二部分讲英语的遣词造句,这一部分主要讲了抽象名词、代词和先行词、连接词的使用以及句子的内在构造。我印象比较深的是作者讲述了英语的语言演变。在英语中,因为有些形容词和副词以及短语被太过频繁的使用(如作者所列举的conscientiously、diligently、make a great efforts to 、do a good job in),所以导致这些词语逐渐失去了他们所应有的力量但偏偏这些词汇又是入门级词汇,是最容易被拿来使用的,所以翻译者在进行汉译英或者英文写作的过程中,他们所选择的那些意义语法正确的词汇和短语,很多时候在英语这门语言中其实已经丧失了它们本来具有的力量,所以使用它们并不能真实有力的传达文本本身所携带的力量,也就不能达到翻译的目的。我觉得如果要克服这种僵化,最好的方式就是不能书面化的学习英语,而要充分的融入进英语的世界,时刻了解英文的最新动向,而不是只跟着书本学习。但是好像我们的教育并不注重从这个方面培养我们,我们学到的大部分只是教材中的英语,即使语法正确,与当下时兴的地道英文之间,仍然有着不可跨越的鸿沟。当然针对以上情况,作者也给出了相应的应对之策。

  还有一个比较重要的问题,是“logical connectives”的问题。对比中英文,我们不难发现,英文的确更加依赖逻辑连词的使用,这是英文中表达逻辑顺序的主要手段,作者的原话是:“they contribute a great deal to its meaning。 They show how the thought or action expressed in the given sentence is related to the thought or action in the preceding one。”。因为我现在在韩国实习,对韩语的'一个非常直观的感受就是,韩语十分依赖于“”这个连词,它的意思是那么,平常韩国人说话,这个词的使用频率达到了两句一个,或者每一句一个的变态程度。但是,当我们需要将韩语翻译成中文的时候,显然我们不用需要使用那么多“那么”,一旦对韩语进行直翻,在翻译好的汉语中也出现很多“那么”,那将会是一个非常可笑的情况。同样的,在进行汉译英的过程中,我们也要遵守英语的规则,充分的使用逻辑连词,以便于意义更加清楚。

  其实碍于自己英文水平有限,对本书的理解和认识其实是非常浅显的,但是这本书确实给我提供了一种好的思路,不仅是翻译方面的思路,更是英语学习的一种思路,即并不是我们学到的,语法正确的句子就是对的,要把语言当作一种语言来学习,而不是当作一门知识来死记硬背。

  中式英语之鉴的读后感3

  作为一名翻硕毕业的研究生,在学校时就反反复复被老师推荐的一本书是 Joan Pinkham所著的《中式英语之鉴》。这本书也是北京外国语大学研究生考试的指定参考书目之一。所以同学们无论是从想考研去学习的角度上来说还是从自己想提升自己的英文表达能力或翻译水平来说,读这本书都是很有帮助的。

  这本书主要讲了中文翻译成英语一些常见的错误,这些错误还是我们从未认识到的,由作者这样一个母语为英语的人指出更加的确切。在指出这些错误的过程中作者也揭示了英文本身的特点和优势。书中所最为提倡的是英语的简明性。也就是要比较直接,简单并且清晰的表达出来含义。说的通俗一些就是要遵循的第一个原则是把不必要的含有重复意义的单词和成分都去掉,不要啰嗦。比如在英语里面不要说加快经济发展的脚步或者速度,只需要说加快经济发展就可以了。因为重复含义的词多了反而会模糊句子的主干,导致表意不清晰。在这里给大家举几个例子,就像作者在文中提出的:

  1,应该去掉那些不表实际含义的虚词。如: a series of,the key to,the work of …等等。

  2,应该把一些不需要的修饰也去掉。比如truly,fairly等。

  3,应该去掉不必要的重复,因为这样作者真的有意使用重复的词来表示强调时才会引起足够的重视。

  接着的一个原则是尽可能的体现出来句子成分之间的关系。在这本书中,作者不赞成大家在中译英的时候用名词去修饰名词。因为这样会使得句子结构变模糊,最好用一些形容词,介词短语或者分词机构来修饰。比如personnel and materials transfer center 就没有center for the transfer of personnel and materials 好理解。因为有这样一个原则所以在翻译中要修饰核心名词时,作者重点强调了要注意词与词之间的位置和距离,近一些就比较好容易找到不会产生歧义。另外如果能够将句式多列成排比或者并列的也会帮助读者来理解,因为这种逻辑关系是比较明显的。

  遵循了作者所说的这些原则就能使得译文比较简洁,目标还是在于译者所说的话能让听众更加容易听的明白。虽然这些原则比较简短,但是只知道还是远远不够的。可以先把书中的举例和理论部分掌握熟练彻底理解之后再在实践中不断的进行练习的打磨进而精进。也希望大家在整个翻译的过程中能慢慢领悟到其真谛!

  《中式英语之鉴》读书笔记

  因为对于翻译这门手艺充满了憧憬,就买了一堆北外上外考研指定用书回家研究,中式英语之鉴就是其中一本,读完有些思考想跟大家唠唠。平卡姆老师在这本书中用的英语不是很难,单词平均难度在专四和专八之间,过了专四或者六级的人看应该会比较有收获,在“学习区”内,所以推荐一下这本书。

  作者写中式英语之鉴是为了纠正一些中国人运用英语时错误的不地道的表达,那么首先要回答的问题是什么是正宗的英语。

  在这本书中所倡导的正宗的英语无疑指的是简明英语,特点是”direct, simple and clear”。

  “简明英语是由查尔斯·凯·奥格登发明的只有少量单词的英语,他的书简明英语规则和语法的一般约定里对此有所描述。

  奥格登说过:学习英语要七年,学习世界语要七个月,而学习简明英语只要七周。简明英语用于公司在国际上使用的书籍,短期内对学生进行基本英语教学。

  奥格登不使用重复意义的单词,而且需要所有国家都适用这些单词。他利用大规模的测试和调整来得到这些词汇。在语法方面,他也做了简化,但是保留了英语通常的用法。”

  在后面的发展中,简明英语在商务英语和法律英语上有了长足发展。简明英语无疑很适合用在商业上;而法律英语为了保证条款的确定性和权威性,一般冗长复杂,如一个含义要用两个甚至三个同义词来表示,在现在重视效率的社会渐渐向简明方向发展不足为奇。

  但是这里我们要清楚一个语言是在不断成长和变化的,中古英语和现代英语自然是有诸多不同,而且每个人的风格也不同。在我看来简明英语的诸多规则只能算作是一种风格,一种在近代社会被提倡的风格。而我们在翻译或者写作时应依具体文本的需求和受众的需求适用不同的风格,而不是倡导每种文本都用一个风格。口语和书面语明显不同,书面语中,用途不同时风格也应做相应的改变。

  比如文学和非文学就有很多区别,文学讲究陌生化,要得就是一种朦胧的,”transparent”的感觉,才能让自己的文字更引人遐想有更多解释空间,而非文学为了交流方便,自然不会太晦涩难懂。非文学中又可以分很多类,商务性文本、法律性文本、政治性文本。比如政治性文本,你的翻译是为了让英语国家的人明白,就要模仿英语国家中的政治性文本的写法。但翻译这种文本的一个困境是:译者害怕丢失一个词就丢失了一个意义,不敢随意添加修改,所以偏向直译。其实也是很无奈。

  一个语言中什么说法能不能用要取决于大多数人是怎么说的,因为你的目的是让大多数受众明白。比如clinch现在虽然被认为是不符合语法,但有些时代中因为大家都这么说,所以当时是可以接受的。所以这种情况下,”non native speaker” 就很吃亏,因为没有大环境让你了解其他人都在怎么说。

  我认为在这里,中式英语中最应该摒弃的无疑是you can you up这类说法。当然这个是有点太low了,相信有点英文素养的人都不会犯。接下来要摒弃的就是不常见说法,也就是本书中part one所强调要纠正的。然后对于part two中少用名词多用动词、少用被动多用主动这类型风格类的倾向,我认为就要依文本需求和受众需求来定了,如果一个文本十分正式,翻译的很直白自然也是不合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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