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编给大家分享关于《根鸟》读书心得收获与体会(集锦10篇)的范文,文章可能有点长,但是希望大家可以阅读完,增长自己的知识,最重要的是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可以解决了您的问题,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 素材来源网络 编辑:李欢欢。
下面小编为大家带来《根鸟》读书心得收获与体会,本文共10篇,希望大家能够受用!
篇1:《庖丁解牛》读书心得收获与体会
高中时候读过《庖丁解牛》,由于是应试的缘故,只是匆匆读一遍,没有觉得有什么稀奇的。
主要是把精力放在字与词的讲解上,放在猜测可能考试的翻译上。
后来上了大学,读了金庸先生的《书剑恩仇录》,历年提到了陈家洛仔细学习了《庖丁解牛》后,武功大进。当时觉得是小说家的杜撰而已,《庖丁解牛》那有这么神奇!
大学毕业后自己出来创业,主要负责市场与销售方面,觉得在很多的地方没有处理好。心里一直觉得很闷,想找一个方向突破,解决。
一次偶然的机会想到了一个关键词:节奏
突然想起了高中时候读过的《庖丁解牛》,想起了第一段:
庖丁为文惠君解牛,手之所触,肩之所倚,足之所履,膝之所踦,砉然向然,奏刀淙唬莫不中音,合于桑林之舞,乃中经首之会。
当然觉得眼前一亮,觉得庖丁这个哥们太厉害了,在工作的时候简直就像在跳舞,简而言之,很符合节奏啊,难怪庖丁的.技术这么厉害啊,真的很怀疑他是当时的武术高手,退出江湖后改行做了庖丁,过起了平凡的日子!
后来每一次读庖丁解牛,都有新的体会。
以前在做事的时候,我们都是用头脑去思考,用逻辑去判断。但是发现很多的事情最后不是我们想象的那样。
现在想起来,我们还处于庖丁解牛的第一阶段:始臣之解牛之时,所见无非全牛者。还只是看到事情的表面现象,还没有深入去体会,去“悟”事物背后的规律,或者叫做“道”的东西。庖丁自己也说:臣之所好者道也,进乎技矣。
虽然,最后从《庖丁解牛》中我没有学习到什么是节奏,但是我学习到了如何去体会节奏,那就是:用心去体会,去感知事情的节奏!
现在觉得,《庖丁解牛》这篇文章不是人写的,而是天生的!是鬼斧神工般的杰作,是恒古以来的真理!
整篇文章朴实无华,但是所含的哲理,确实务实而深刻!
篇2:《昆虫记》读书心得收获与体会
《昆虫记》,八上的必读书籍,本来以为读完它仅仅是一项任务,没有想到读着读着,我竟已把读它,当成了一种乐趣。
歌德曾说过:“读一本好书,就是和许多高尚的人谈话。”读这本《昆虫记》,我的眼前仿佛浮现出,法布尔为了观察昆虫捕食过程,趴着,或蹲着,屏住呼吸,一动也不敢动的样子;仿佛看到他在屋里踱步,就为了寻找实验材料而着急的样子。他是真的热爱昆虫,他把它们都当成了人。昆虫们是他的朋友,邻居,是“伟大”“文明修身”的;唯独不是躺在解剖台上,死气沉沉的“试验品”,所以他笔下的昆虫大多活泼可爱,生动鲜活。
实不相瞒,在这众多被法布尔拎出来描写的昆虫中,我印象最深的是黑腹狼蛛。
彼时刚看完《黑腹狼蛛》这一章。这种狼蛛似乎极其关心、照顾自己的子女,若包裹子女的“包袱”掉下,它会发疯似地冲上去,将其抱入怀中;子女出生后,两百多只小狼蛛趴在母亲的身上,让母亲背着出去,整个场面极其温馨。我按捺不住自己蠢蠢欲动的手,搜了搜图片。但是,搜完我就后悔了。
母蛛那一双大而眼神锋利的眼睛会看得你内心发毛,它身上密密麻麻的小狼蛛,更是会让有密集恐惧症的人,恐惧到怀疑人生。法布尔怎么能忍的?
因为他对昆虫的热爱,对研究昆虫这项事业严谨认真、锲而不舍的精神,对吗?
篇3:《远大前程》读书心得收获与体会
花了好长时间,终于看完了这本书——《远大前程》。我是20__年5月11日开始看这本书的。整个暑假也没有碰,于是隔了这么久才把这本书看完。
这是我看的第二本狄更斯的书。一年前看完了《雾都孤儿》,奥利佛那种纯真和虔诚,到现在都印象深刻。
狄更斯的作品延续了主人公实诚的风格,匹普和奥利佛也是一样。他们两都运气很好,奥利佛有贵亲,而匹普有“贵人”相助。
总体来说,《远大前程》整本书在剧情设置上并不是非常惊艳丰富,但人物关系之间还是能做到处处有关联的。感觉可以围绕出更多的故事,却被这种人设浪费了。不知道是不是作者没有打算写成长篇小说,感觉收尾的非常急,对匹普一生铺垫很长,接近六十章的篇幅,涉及匹普人生转折点的高潮部分,只用了一两章就描写完了。
只能说我可能被大仲马的《基督山伯爵》惯坏了,现在看到每本世界名著中的每个人物,都想着Ta会和其他任何一个人物有种怎样离奇的关系和故事。
感觉全文中,人设最浪费的是艾斯黛拉这个角色,对于她性格的形成只是描述了一些过程,也没必要标志性事件。而对于她最终性格的转变,也是一笔带过。这种转变很难说服读者,尤其是艾斯黛拉还是女一号,被捧成仙女般美丽的女一号。
除了这个以外还有艾斯黛拉的父母,那位流亡海外,匹普拯救者的父亲,还有那位在贾格斯先生家里做佣人的母亲。围绕他们三人的这个故事,本可以写的更加丰富多彩。但狄更斯只是把这三人的故事作为彩蛋埋在文中,而不是作为伏笔去更多叙述。
当然,书中也不乏一些意料之外的惊喜。比如结尾的乔和毕蒂。我真的万万没有料到,乔和毕蒂会在一起,毕竟乔虽然一辈子受尽了匹普姐姐的辱骂殴打,但在匹普姐姐遭到奥力克袭击后,他依然是如此不离不弃。我以为他太呆了,但显然狄更斯只是想证明他很实诚,却不呆滞。乔在匹普恢复后的最关键时刻离开了他,他选择了放手。我一直在揣摩乔的心情,他那么爱这位弟弟,但当匹普成为“上等人”,说不清他到底是骄傲还是惋惜。
换句话就是,乔到底知不知道,匹普过的不开心?我相信很多人在阅读这本书的时候,都会觉得匹普就是“作”,自作自受。他为了那虚无缥缈的爱情,让自己一直活在这种“未知”当中,最后的结局又无奈地打破了这种“未知”,一切重新回到起点。
他对艾斯黛拉那份爱,真的值得他付出这么多吗?我一直在怀疑那真的是爱情吗?还是他的虚荣,他这辈子没能得到艾斯黛拉一点爱,而引发的自尊维护。
“得不到的东西,才是最美的东西。”
“金钱和地位,和幸福从来不是正相关。”
全文建立于“复仇”,终结于“爱”。郝薇香小姐想向所有男性复仇,所有培养出了艾斯黛拉。马格韦契想向所有看不起他的人复仇,所以极力培养出匹普这个“上等人”。最终,当他们生命走向尽头,发现复仇毫无意义时,他们又回归到“爱”。
文中还充斥了大量像潘波趣先生,朴凯特一家等等势利眼,据书中的序论介绍,狄更斯这样描述,是因为这就是那个时代的缩影。
看完全书的人我相信还有一个疑惑,就是狄更斯为什么要让康佩生那么轻易的去世了。他几乎是一个万恶不赦的人,欺诈,诡诈,制造了那么多人间惨案。在情节中还把他描述成一个在阴暗角落窥探世界的人,来无影去无踪。最终的去世其实真的让我觉得惋惜,就搏斗这两下就没了?怎么也得让他受尽感情的煎熬,身体的折磨等等才能放开他啊。
篇4:《名利场》读书心得收获与体会
前些日子看完了萨克雷的,书中描写了19世纪骄奢淫逸的贵族,满身铜臭的资本家,流氓无赖式的乡绅,以及纨绔子弟,吸食殖民地人民血汗的寄生虫,等等。他们骄横,贪婪,趋炎附势,往往翻脸无情。他们不断于外人勾心斗角,在家族内部也是你争我斗。
贯穿全文的家庭教师——丽蓓卡夏普小姐,出身贫寒,狡猾无比,挖空心思想挤入贵族社会,不惜背叛友情,弃亲生儿子于不问不顾,利用自己的美貌勾引得势贵族,把丈夫当做自己交际的道具……费尽心机的她最终被人们所不齿。到头来竹篮打水一场空,落得流浪的可怜可悲下场。
主人公阿米丽亚——塞得利小姐,虽然温和善良,却在感情方面却是自私无比。始终如一恋着的丈夫,却在新婚后几天的工夫就打算和别人私奔,她虽有所怀疑,但却愚昧地认为是自己多心而放任丈夫。不久之后的滑铁卢战场上,她不忠的丈夫便死于敌人的乱枪之下。
怀有身孕的她由于先前自己的婚姻未能得到夫家的认可,只得与破产的父母一起,靠死去丈夫的一点补贴和殖民地税务官哥哥的一点救助勉强度日。始终如一爱着她,帮她与她的丈夫秘密结婚,在她父母破产后家产拍卖会上高价买回她心爱的钢琴并秘密送回给她(她以为是她“亲爱的丈夫”买回给她的),在她丈夫战死后秘密拿出自己的薪金当作她丈夫的遗产给她当生活费,在她的孩子出生后默默关怀她们母子生活的杜宾,(为人坦诚,心地善良,在部队里得到人们的尊敬和爱戴。)却总也得不到她的爱情,多少年来,多少女人想要嫁作他妇?而他却十几年未变,为她继续默默的付出,默默的等待,头发白了,心也差不多倦了快要死了,这时候,阿米丽亚终于在夏普(戏剧性也就在此了)的严斥下抛开了那张每天像看神像一样面对着它伤心流泪,顶礼膜拜的死去了的丈夫的画像,接受了杜宾。但在杜宾眼里,走下神坛的她已不再是他心目中的女人……
"啊,一切都是虚幻!我们活在世上,有谁真正快乐?谁能称心如意?遂了心愿,谁又觉
篇5:《宝贝宝贝》读书心得收获与体会
今天,我看了一本很有意义的书,大红的封面,正中间写着这本书的名字-------宝贝,宝贝。旁边还画着一个可爱的卡通女孩,那下面还有一个白色横条,上面写着:我可以没有一切,但不能没有你,宝贝。我不能没有一切,因为有了你,宝贝。
这本书的主人翁啾啾是一个有着多重性格的小天使。啾啾的爸爸-------周国平,从啾啾一出生就开始记录她生活中的一点一滴,如同一个藏宝迷搜集一颗又一颗的珍贵而又美丽的珠宝,简直到了贪婪的地步。小啾啾天真可爱,充满童趣的话语,也让我忍俊不禁,爱不释手。我仿佛就看见一个活泼可爱的小女孩站在我的面前,她那明亮的大眼睛,黑黑的,好象充满了各种各样的幻想。
《宝贝,宝贝》这本书里写出了啾啾充满童趣的话语。例如“妈妈,我是谱子,我来唱我吧。”,“我吃过雪,是天上的味儿,云的味儿,太阳的味儿,月亮的味儿多,所以雪是冷的。”,“北京病了,到处都在挖,它疼,都流眼泪了。”,“蚊子在灯上,飞走了,停在镜子上,在臭美呢!原来是个女蚊子。”这些话语就象一颗颗闪亮的珍珠,照亮了天真的童年。
这本书上还有一段话也让我感动,“宝贝,我要你记住,你是一个普通的女孩,我之所以写你,不是因为你有多么特别,只是因为你是我的女儿。在写你的这本书出版以后,你也仍然是一个普通的女孩,不会因为这本书而变得特别。当然,我也只是一个普通的父亲,与别的爱自己孩子的父亲没有什么两样。我写这本书,不是因为我是作家。我不是作家,也一定会写这本书,只因为我是你的爸爸。”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的父母也是这样无微不至地关心着我们,在我们身上倾注了所有的爱,花费了很多的精力,倾注了所有的心血。在我生病的时候,父母则焦头烂额地在身边踱步,他们是那样的心疼,而我们有时候却是不懂事地顶撞他们。但是,生气的时候过去了,父母不定期是很关心,很爱我们的,学习上也非常关心,只要我们的成绩出现波动,他们比我们还要着急。
我们应该好好学习,不再让父母担心,让他们每天都开开心心,快快乐乐的,让他们的脸上多一些愉悦,少一些担忧。
篇6:《宝贝宝贝》读书心得收获与体会
看过周国平的书,也买过他的书,只记得他的书几乎都是人生这里的书,不料,我还看到关于他记叙孩子言行举止的书籍。像是捡漏似的,我心中大喜,真的很少见过这样有趣的书籍,而且还是周国平写的——我一直都非常崇敬他的哲学思想。精通哲学的作者写孩子更是幽默有趣。例如“啾啾的出生,比预产期提早了三周。提早的原因,竟是世界杯。”原来是啾啾妈妈看世界杯,激动太过,刺激到胎儿,就提早了。如此之类,难以胜数。
阅读这本书的时候,感觉孩子都一样可爱、有趣,只是孩子的表现略有不同。但是,父母对待孩子的行为就千差万别了。如周国平耐心记录孩子的成长历程的,又有几人呢?如我,虽然时不时拍个视频,存储起来,但是,还是来得随意而无趣。周国平有写日记的习惯,自然而然,就把孩子的成长记录了下来。而我曾经也是有记日记的习惯,却不曾想一旦搁下了笔,就有足足三年未尝动笔。现在,后悔也是毫无益处,只是惭愧了。周国平学识渊博,尚且日记不断,笔录孩子各方面的成长。而我竟懒惰如猪,饱食终日之余,就连日记的习惯也丢弃了,白白地浪费记录孩子成长的机会。现在,我想重新记日记,但往事不能重发,慨叹之余,仍需继续努力,记录当下。现已为人父母近乎两年,我几乎没有一言半语记录孩子的成长。深思之下,我愧疚不已!
篇7:《小妇人》读书心得收获与体会
姐妹4个,她们有恩爱的父母(马奇和马奇太太),她们的成长中有爸爸妈妈的宠爱与呵护,曾经富有过,现在很贫穷。虽然贫穷但一家人共同拥有善良的美德、幸福的生活。书中每一个人都充满人格魅力,柔和、仁爱、真诚、热情,平凡中突显伟大的品格。简陋的房子里有温馨的情感,贫富悬殊之间有真挚的友谊。她们可以在旧房子里一起度过一个又一个愉快的夜晚,她们的忙碌、快乐可以使人在懒惰面前感到惭愧。母亲的博爱、善良、勤劳赢得了女儿们尊重和信任,父亲在生活的艰辛中保持坚定的信心,无不影响着女儿们,她们在父母高尚的品格中耳濡目染地长大。
老大梅格记得曾经的富有,所以有些怀念曾经的华屋美服、无忧无虑,她的主要烦恼便是贫穷,如她所愿找到了爱她的丈夫,过着平凡的生活。
老二乔思想独立,言谈幽默,举止直率,热爱读书,写作,像男孩子一样爱骑马,脾气有些莽撞,敢于冲破世俗的观念,是最能活出自我的新一代女性。
老三贝思,腼腆娴静,乐于牺牲,自己静悄悄地为别人做着事情。富有同情心,她的存在就是奉献自己的爱心让他/她人过上好一些的生活。身体柔弱,可惜还未开始自己美好的人生,就病逝了。
老四美格,具有绘画天赋。脾气随和,深谙取悦别人之道,她姿态略有些做作,但多才多艺。她有些自私和虚荣。她清晰地知道自己真正想要的是什么样的生活,凭借自己的优势让自己过上优渥的生活。
老大梅格在16岁时,外出参加富人们的家庭聚会,由于没有漂亮的衣服而自卑,被人浓妆艳抹一番打扮之后,踩着高跟鞋穿着露肩紧身衣在宴会上被当做玩偶供人们评论,当她听到人们私下里议论自己的时候,她心里极其不是滋味,甚至差点对她妈妈产生误解。妈妈很后悔让女儿置身于自己不甚了解的人们中间,他们缺乏教养、精于世故,满脑子粗俗想法,对同意女儿参加这样的聚会感到非常难过。这次聚会也让梅格感受到生活在有钱人豪门华宅,出手阔绰当中并没有想象中的那样让她羡慕,而她自己的家虽然贫穷,但家中充满温暖和爱意。
乔被巴尔教授的善良和高尚的品格深深吸引,因为他的仁爱之心,友好的话语、欢欣的笑容,温暖的控制力,让乔感受到了他的魅力并被他的魅力深深吸引。乔获得了巴尔的友谊,她要一辈子享有他的友谊。为了生活,为了挣钱,乔写了一些低俗小说,巴尔建议她研究纯朴、真实、可爱的人物,并将这作为一种良好的写作训练。虽然一个冬天没有写一本书,但乔交到了一个很值得的朋友。朋友远比金钱珍贵。
在她们成长中,从她们那些故事里,读者偶尔能找到自己的影子,刚开始的时候,感觉有乔身上的影子,想彻底释放,挣脱一切枷锁,获得思想自由的强烈力量。看着看着,也会有梅格身上的影子,爱听夸奖,在大众面前喜欢引入注目,但对于搔首弄姿的卖俏姿态心存不安,心里强大的自尊意识最终战胜稍许的虚荣心,不是所有的赞美都会让人心花怒放,忘乎所以,要学会认识和珍惜这些赞美的话,用谦虚和美丽来赢得优秀的人的敬意。再往下看,又有贝思身上的替别人着想的习惯,不忍心因为自己去影响任何人,有些胆小,安安静静,忧郁忧伤。当然,也有艾美身上的特质,和姐姐相比,可以轻松取悦人,让别人愿意为她付出,有些自私虚荣,但在父母和朋友的引导下,没有犯下去盲目追求金钱的错误,而是找到了真正属于她的爱情。
故事中所呈现的世界观、价值观早已在我心中根深蒂固,不知道这些在什么时候就已经印在了心里,在暗暗地一直提醒指引着我,面对自我的浮躁,他像一面结实的围墙一样将撒旦的诱惑挡在墙外,但恰恰是这些原则似的围墙适时纠正了错误的苗头,进而养成优秀的品质。找对象时,家庭条件、身高、地位都没有影响我的判断。他的实在、可靠、勤奋、同理心、上进的品质以及他对我的爱深深地打动了我。或许是我没受到世故的侵扰,也或许是我的.成长环境相对比较单纯,致使我对金钱、物质、权力没有过多欲望。当然我也不怎么会勤俭持家,在家庭生活中像梅格一样,经历过各种矛盾。一路走来,跌跌撞撞,终于摸索出一条和马奇太太教给梅格那样的家庭相处模式。在家务、对孩子的培养上让丈夫参与其中,学会对孩子放手,腾出时间和丈夫共处,遇事保持顺畅沟通,让丈夫感受到家人对他的关心和爱护。让丈夫感受到家庭的温暖,以及在这个家庭里,丈夫的无可替代性。
梅格和美格都曾有爱慕虚荣、嫌贫爱富的心理,但初试社交之后,一个感觉到被羞辱的挫败感,而选择了踏踏实实地过日子;另一个活的通透,过上了自己想要的富裕生活。
女人最可悲的是,拼命地将自己打扮的让男人想入非非,而忽略其他应该做的事情。拼命地想博得男人的喜爱,而丧失了自己真实的价值。将自己的人生价值寄托于男人的欲望,而在男人眼里也仅仅是供随手拿起放下仅供消遣的玩具。
当然,让人喜欢是谁都渴望的事情,但一定要拥有让优秀的人敬重的品德和才智。相比让别人喜爱,女人更应活出自已,努力增加自我价值,过一个本应该有的愉快而有意义的人生,这样,又何尝不受优秀的人爱慕、尊敬呢?就像书中的乔。
篇8:根鸟读书体会
在放暑假期间,我女儿学校规定要看很多课外书籍,其中就有一些曹文轩的作品。在书店的散文读物区,我看到了曹文轩他的很多作品,我作为家长也从来没有关注过他,也还不知道他的作品还那样优秀,获得那么奖——国家图书奖,中国图书奖,国际安徒生提名奖,冰心文学奖……这也许这就是差异代沟吧!
我也该了解了解他了,我看了其中一本叫《根鸟》的书。可能大家和我一样对这本书很陌生吧,没有让人一看到就爱不释手的感觉,好枯燥的名字,更不说有吸人的魅力,但当我看过简介后,我深深为书中的主人公根鸟所感动,他是来自一个大山深处的孩子,一个刚13岁的孩子,一个现在还应该在父母宠爱中的孩子,但他却一个人去追求他的梦,一个感觉不现实的梦幻,他用了4年的时间来实现自己的梦想。你知道他将面临的困难是什么?是什么样的毅力使他要去帮助一个从未见过面的,一个和他同样大的女孩,遥远的西方是根鸟的向往,是他生活的勇气。
故事是在一个中国遥远的叫菊坡山庄,有一个让人不知道也不出名的地方,住着一家人,只有他的父亲和他根鸟,母亲也许不习惯生活的艰苦,在根鸟1岁就离开到别处,他对自己的母亲也没有太多的记忆。他在父亲的养育中成长,他父亲是在当地是有名的猎手,他们生活来源就靠打猎,从小父亲把他带在身边,他也学了不少的扑猎的知识和勇敢精神。在他13岁的那年,他觉得自己长大了该独立去寻猎物,给父亲减少负担。他一人背上枪,沿着村庄走,乡亲们都用诧异的眼光看他,他可以吗?根鸟坚信自己的决定是对的,他要用自己的实力证实,其实在他内心深处,还是隐隐害怕,自己是第一次一个人出来,如果自己在天黑没有收获,大家怎样看他,他在森林寻觅了一天,看着天就要黑了,他忍一无收获,他就在这样回家,他不甘心,在这时他远远看到土堆上有一只野兔子,他不会放过他,端起枪,仔细瞄准,就在要开枪的同时一只白色的大鹰飞来,兔子在受惊吓跑了,根鸟好难过,好失望,看到倒手的猎物没有了。他很生气对着他从未见过的白色的大鹰,打在那只鹰的脚上,根鸟本想就回家吧,但他起身走那只大鹰就噗噗它翅膀,他感觉很奇怪,就蹲下看看大鹰,看到它的脚上有一根布条,根鸟解下看到上面写着, “我在悬崖上采花掉进了深谷,一遍百合花丛林里,希望看到的人来救我,一个叫紫烟的小女孩”。他看到就充忙回家,他把布条给父亲看了,父亲说是假的,在那里有深谷,你怎么知道他会在那里。
篇9: 根鸟读书心得
在这几个星期,老师要求我们在课本上推荐的五本书中选一本进行阅读,我选择了《根鸟》一书。读完后,我心里百感交集,于是,我写下了这篇读后感。
《根鸟》一书主要写了男孩根鸟一次在打猎时,捡到了一块写有求救信息的字条,并且在梦中两次梦见了一个长满百合花的大峡谷和在峡谷中的呼救人,于是,根鸟告别了父亲,踏上了向西寻找大峡谷的旅途的故事。在旅途中,根鸟曾遇到过许多的挫折、危险,也曾想到过要放弃、回家,但是,根鸟没有放弃。在旅途中受的挫折磨练了一个壮实的根鸟、坚强的根鸟。终于,根鸟找到了那个梦中的、模糊地、并且长满了百合花的大峡谷。作者曹文轩用根鸟的故事,给我们讲述了梦的力量。
小时候,我读过一篇课文,叫《梦想的力量》。我读完后,常自己思考:一个梦,一个梦想,究竟能产生多大的力量?读完《根鸟》,结合里面的内容,我弄懂了这个问题。在第三章中,根鸟被人骗到了一个神秘而恐怖的地方――鬼谷。这里其实是一个产矿石的地方。那里的人让根鸟干重活,背矿石,把根鸟的肩磨出了又黑又大的茧,根鸟的脚也长了不少水泡。但是,根鸟并没有向困难屈服,他在一个独眼老人的帮助下,逃出了鬼谷。这,都是源于他的梦!读这里时,我才明白:梦的力量,原来就是能使人克服一切困难,勇往直前,实现他的梦!是啊,梦能使根鸟克服困难,逃出鬼谷;梦能是根鸟跋山涉水,寻找峡谷;梦能使根鸟迅速成长,变得成熟。这一切,都是梦的杰作!
想起现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不也有像根鸟一样,为了梦而前进的人吗?为中华之崛起这个梦而读书的周恩来,为战胜日本侵略者这个梦而牺牲的战士,为了富强祖国这个梦而回国的钱学森,这样的人比比皆是。各位同学,让我们一起,满载着各自的梦,朝着人生的目标进发吧!
篇10: 根鸟读书心得
从开始一个进入一位平凡少年的梦的女孩、一根从远方飘来的布条,到最后那个男孩伏在百花丛中号啕大哭,到最后终于见证梦中情景的喜悦。这些无一不触动我的心灵,这些都来自于一本书――《根鸟》。
《根鸟》让我懂得离合悲欢,让我看到世间善恶,虽然只有一点点的似懂非懂,但也让我获得不少感悟。但是――它带给我最多的却不是这些,而是其中梦想的力量!
也许只有根鸟这样朴实的少年才会只因为一个梦就不辞万里,背井离乡的去追梦;也许只有根鸟这样不甘平凡的少年才会为某些虚无缥缈的事物去努力;也许只有根鸟这样敢于追梦的人才会历尽艰险也要为梦想而努力……但我始终相信他是对的,有梦想,就是应该不懈地去追梦,纵使死亡,只要拼搏,又有什么关系呢?
曾记得有一个人,在年轻时给自己立下极多极困难的目标,诸如:攀登珠穆朗玛峰、导演一部电影、去沙漠探险……这位不知天高地厚的少年给自己列的目标是如此的艰巨!可是他长大后确实去做,而且完成大部分,完成得很出色。
我为这件事,这个人曾震惊过很久,是什么力量使他如此去做,细想后,终于明白,是梦想的力量!梦想使人超越一切,梦想使人不畏艰辛,梦想的力量是无尽的,只要你敢去追梦,梦想就会给你无尽的力量!
当追梦成功的时候,我们会喜悦,会自豪,追梦是个艰辛的过程,但追梦的结果也令人喜极而泣,正如根鸟最后的泪,那是成功的泪,那是喜悦的泪。
我想每个人都应该给自己树立一个梦,切于实际也好,不切实际也罢,只要为它去努力,那么,有梦想就有动力,纵使地老天荒、纵使海枯石烂、纵使沧海桑田,只要有梦想,人就获得希望!
我们需要梦,梦给我们力量,让我们都栽下一棵梦的树,并给它营养,让它成长,最后开花结果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