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编给大家分享不安与安的随笔的范文,文章可能有点长,但是希望大家可以阅读完,增长自己的知识,最重要的是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可以解决了您的问题,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 素材来源网络 编辑:李欢欢。
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不安与安的随笔,本文共12篇,供大家阅读参考。
篇1:不安与安的随笔
不安与安的随笔
鲁迅说过这样一句话:放下手中笔我将空虚。曾经对这句话没有过多的感受,于现在却是深深体会了一番。时而执着奋笔疾书,时而颓然于世,这是我的一种常态。奋笔疾书时,心中一股劲的踏实;颓然于世时,心中阵阵空虚。这也让我不敢于去放一放手中的破旧笔,实在不敢,因为总是想着那些手中无笔挑着千斤重的东西,然后汗水浸透我的`衣衫,再然后我就一直忙碌忙碌,到死。
可能我不够自信,也可能是我天生懦弱,不,也可能是后天的。毕竟我有那么一段不堪回首的前历。
那天母亲打来电话,讲了些许家里情况,尽管母亲不肯多言家情,劝我多读些书,将来能有个出息。但可以肯定的是,家里肯定发生了一些不好的事情,对于敏感若羞草的我可推个一二出来。无非是钱,还有钱.....的事情,除钱以外我真想不着还有别的因故。
父亲把脚给伤了,在工作时不小心弄的,意味着在很长一段时间里由母亲承担着家庭的重担。我也是对此感到甚是不好了,我还花那么多钱读书,还思来想去,想想对不住母亲的期望了。
不安是我内心的恐惧,不安是我内心的懦弱,不安是对我良心的拷问。因此,我没放下手中笔,一直在纸上游来游去,这样踏实啊!
多点安心,多点不安。
篇2: 安与不安愿与不愿心情随笔
安与不安愿与不愿心情随笔
无数个理由觉得应该放下,应该淡然,坦然。但是,每一次,依旧在乎在意不安。觉得自己在不断地施法,各种各样,然后美其名曰智慧。如果智慧不成,就只能做刽子手,粗暴,直接。其实应该没有错,也许应该是错的。真的弄不明白,我们在所做之事上,所求之事上,正确与否。顺其自然,会不会浪费掉许好材质。施以技术是否在帮助。
昨晚问询一个朋友的身体,得知还是要手术。电话接近尾声莫名就哽咽,放下手机,眼泪涌出。我很奇怪,但是我知道眼泪中有太多的我自己也说不清楚的情感。有心疼,有感慨,甚至有委屈,有压抑,有劳累……
做好了一件事,心就安一下。还没有做妥的事,一直在犹豫,在徘徊,在思考。人与人,不通,我很难揣测别人的内心。我诚意,如果换来冷漠拒绝或者僵局,我会收拾不了。一直在琢磨,可是琢磨自己是没有用的,自己的心意已经检查无数遍。
下楼去倒水,发现灯都已经灭,大家睡觉了。原来睡觉可以这么早,原来可以睡这么多。我总是在浪费睡觉时间。其实,我并没有做什么,我只是那样死死地不想明天到来而已。
春天确实已经来了,决定不开车了。走,走在那条临河的小道上,看看杨柳的新叶,看看河水的微波涟涟。感受感受自己在自然中的放松。我一点不喜欢人多,人群中,我一定是最丑陋的,因为不自然。
昨天和今天发了两次大火。为了一个简单的目标。可是,你能说它简单吗?它是衡量你的标准。我很想自己管好自己,没资格管的人,我根本不会也不敢去指手画脚,必须要管的人,发现力不够,力所不能及。
当我投入的时候,我竟然会毫无惧色,毫不胆怯,这样大声的宣讲,我是用情的,我竟然投入而不知身在何处,我总是迷失自己,在短暂的恍惚中,我沉迷于自己的`世界,有时候也许也是一厢情愿的世界。但是应该也不全是。竟然有人在听,还感慨,就是额外奖赏了。一个弟子说,誓师大会本没有什么,但是被自己老师在上面的宣讲感动了。一个老师说,不管如何,还是需要这样的正能量。他要了我的稿子。一老领导兼现在的新领导说,在原来学校的时候,我只知道你认真,但是我觉得你还不是这样的。现在的你怎么会有这样的认真。这一句话,如果说喜欢的话,是因为他认为我有变化。那是我喜欢的。我喜欢的词语是生长,我喜欢植物,像植物一样在持续的生长,在茂盛或者说焕发新枝。
篇3:不安与矛盾人生哲理
不安与矛盾人生哲理
生命是学习的历程,每一个灵魂,选择来到地球,都有他要学的功课。
成长,就是一段意识转化的历程,每一个灵魂都需要一段攀升的历程,生命是流动的,回到最朴素的生命型态,自得其乐的心境,会让人充满喜悦起来。
在《唐君毅全集》(卷一)里有一段文字我很喜欢,他写道:
安定的心灵,犹如太空,任白云舒卷,明明去来,它永远不留痕迹,总是空阔无边,寂然不动。
你不要说:“待我的什么问题解决时,我的心便安定了。”
因人生总是有新的问题。
你亦不要说:“等我那些重大的问题解决时,留下的小问题,将不会如此扰乱我的心。”
当重大问题解决时,小问题便成为你重大的问题。
你不能等待到某一时,心灵才求安定。
等待的心理本身,是向名驰逐的,会创造出你无尽的烦恼。
你要求安定,必须当下就开始安定,除此以外,莫有第二条路。
现代的.人需要的不多,想要的却太多,欲望的鸿沟深不见底,享乐颠峰高于山,很多压力来自无止境的追逐、比较、竞争、强求、不满足,三十四五岁的中坚族群,经常会面临生活与事业的转型,一个人同时扮演多种角色,面临种种的矛盾和冲突,很难做到面面俱到,面对生命时难免有不安和矛盾的产生。
成长,就是一段意识转化的历程,每一个灵魂都需要一段攀升的历程,生命是流动的,回到最朴素的生命型态,拥有自得其乐的心境,就会让人充满喜悦起来,让生命中不安和矛盾成为助力而不是阻力。
篇4:生活随笔:找个角落放下不安
生活随笔:找个角落放下不安
有些人喜欢回忆过去,有些人喜欢奋斗现在,有些人喜欢憧憬未来,地球上大部分人应该都是在这三者之间的,也才会构成了多彩的生活,我的记性可能不好,对过去的事情不太去想,就只是向前看,我知道沉醉于过去的成功和失败中都是不现实的,我坚信未来的生活会更精彩,因为我会努力,所以我是懂生活的人,也是爱生活的.人,我就是快乐的人——一个快乐的女人。
今天在上班车上遇到一个以前的同事,她女儿比我女儿高一届,今年读高二,两个女人见面,难免谈起孩子,可能是她女儿上了高中以后学习成绩下降太多吧,她很客观地说出了是因为自己强制性给女儿选学校,而造成女儿逆反心理以至于影响学习的,然后就开始祥林嫂般的说她女儿小学时多么多么地优秀,初中时多么多么地好成绩,而现在又是多么多么地默默无闻。
我有点可怜她,因为我也是母亲,天下所有的母亲都是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我也是经常和别人炫耀我有一个出色女儿的,以心比心,如果我女儿的成绩下滑了,我也许会更焦急。其实,每件事情都是有可预见性的,我们企业讲究一个“防患于未然”,我觉得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真理,没有做不到,只有想不到。什么事情都有个目标,然后向目标前进,达到预期目的就算胜利,如果没达到,也不要气馁,只要尽力了就可以了,再树立新的目标继续呗,人的一生会遇到很多的挫折的,但如果总生活在后悔和回忆中也是于事无补的,对人、对事,只要尽力了就不要后悔!成绩下降没关系,条条大路通罗马,三万六千行,行行出状元,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长处的,只要扬长避短把自己最优秀的一面展现出来就是对社会的贡献。
昨天已然过去,就为它找个记忆角落收藏吧,今天正在继续,让我们把握好当下,然后在心里为未来画一个美好的蓝图,希冀着……就能开心每一天!
篇5:夜幕降临,越来越感觉惶恐与不安
夜幕降临,越来越感觉惶恐与不安 -资料
夜幕降临,越来越感觉惶恐与不安,在这个繁华而落寞的城市,站在亮灯的十字街口,我该何去何从,望着川流不息的车群、熙熙攘攘的人群以及灯火辉煌的城市建筑群,好想在这座不属于我的城市拥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家。每当我疲了、累了又或是伤心了能有一个温暖自己的港湾。
凌晨的车站。以为会是一片宁静,却不料想还是拥有着如白昼般的喧哗,那些渴望归家或是憧憬踏上旅途到人正在急切的等候着迟来的列车。而我,却紧握着手里好不容易买来的车票,正四处寻找可以休憩的地方。一直都知道自己行为所表现出来的都只是一个任性的孩子,拥有着和实际年龄不符合的稚嫩。可是,真的好想,好想就这样做一次人生的大逃亡。常常在梦里幻想着在某个不经意的时刻,踏上一列没有目的地的火车,开始一趟只属于自己的旅行,不求是否是所谓的历史文化古迹又或是知名的'绮丽风光,只希望是一次心灵的旅行。因为,至始至终,旅行都不只是为了看多少的美景或是遇上多少的人,而是一次心灵的放逐。
在心底,不只一次的告诫自己,要学会坚强、学会忍耐、学会珍惜……可是当这些好简单的词语拼凑在一起的时候,我却明显的慌了神。没有清晰的条理、没有最初的承诺、没有曾经的渴望。当现实的压力向自己袭压而来时,明显的感觉到力不从心。可是,这就是生活,我们必须接受,必须学会改变。
・ 眼泪、总是一件我无能为力、不能自已的事,越是想要控制越是决堤的厉害,过去我总是为之而烦恼,可现在,几乎很少再见流泪的自己了,即使被生活压得喘不过气来,也仍不想轻易的掉眼泪,因为、我知道,眼泪一旦哗然落下,就再也覆水难收,
资料
每个人,都有秘密的种子沉睡在心底最柔软的地方。当有一天、在某种意外的情境下,会悄悄地被唤醒甚至成长。或许这些所谓的秘密是永远都无法打开的结,又或许是曾经令我们心醉的初恋……即使这样、那又如何,曾经的那些痛苦与快乐的往事都会随着时间最终成为过眼云烟。我们只能说它确实丰富了我们的人生,只是,回忆这种东西,我们不能留念,顶多可以拥有偶尔的小怀念。
爱情,是我们所渴求的,但我们不能因为寂寞而错爱,更不能因为错爱而寂寞一生。所以我不会也不想为了恋爱而恋爱、为了结婚而结婚,从来都有种感情,叫做——宁缺毋滥。缘分是本书,翻得不经意会错过,读得太认真,又会使人流泪。如果彼此出现的早一点也许就不会和另一个人十指紧扣,又或者出现得晚一点,晚到彼此学会了包容、学会了珍惜,也许这样彼此间就不会轻易的放手。只是爱情并没有如果,很多感情,都只是不合时宜。
曾经,年少不懂事,不懂父母的辛酸和苦难;现在、长大了,才警觉着很多事都意味着不一样了。在我们逐渐长大的同时,父母也在逐渐的老去。不知从何时起,原本年轻的父母早已开始有了岁月的痕迹。总是在某个夜深人静的夜晚,突然的就想起了年迈的父母。有时,当经历了才会感慨世事的无常,好多昨日还在和你谈笑风生的人儿,今日转眼已经离开:有的人,离开只是短暂的分别,终会有再聚首的那一日;而有的人却是离开了、就再也回不来了。现在的我好害怕,害怕有一天,这个世界上唯一最懂我的那一群人,会毫无预警地随着时间的流逝而消失不见。
只是,直到现在,我依旧相信:总有一天,时间会为你我而停留,会在我们即将离开的时候,告诉我们所有的真相,到那时,我们就会明白曾经的坚持与固执是对还是错,我想,无论如何,那时的我们都将会是最快乐的。
篇6:不安抗辩权的效力与适用范围
不安抗辩权的效力与适用范围
【内容提要】我国《合同法》第68条规定关于不安抗辩权的立法迫使陷于不安的合同当事人不得不 先进行履行准备,由此将来可能因此造成很大损失,对于自己乃至于对方都有重大不利 。应当允许双务合同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在有理由陷于不安的情形下,不仅可以中止债务 的履行,而且可以中止履行准备,由此导致迟延履行的,不负迟延责任。我国《合同法》第68、69条规定了先为给付义务人的不安抗辩权(注:但是,《合同法 》第69条赋予了中止履行的当事人在一定条件下解除合同的权利。这样,在实际行使解 除权之前,当事人同时享有不安抗辩权和解除权。解除权的性质(形成权)和功能(取消 交易)都十分清楚。我们今天说“不安抗辩权”的时候,常常会在两种意义上使用,一 种是从严格的“抗辩权”角度来说的,另一种是用以泛称第68、69两条规定,其内容就 不仅仅包括了第68条上严格意义上的不安抗辩权,又包括了依据第69条产生的解除权。 本文所称“不安抗辩权”是在严格意义上使用的。)。该规定虽然对传统的大陆法系制 度作了若干重要改进,但是主要体现在“不安”事由的范围上有所扩大,以及先给付义 务人一定条件下可以进而取得解除权。在可以主张此权利的当事人(局限在先给付义务 人)以及中止履行的对象上,仍然延续大陆法系的传统见解。
本文主要讨论的是,在不安抗辩权规则的设计上,中止履行的范围仅仅是履行期届满 后的债务履行,还是也可以包括履行期届满前的履行准备,进而探讨得主张不安抗辩权 的主体是否应当仅限于先给付义务人。笔者希望本文的讨论有助于深化对不安抗辩权制 度的认识,建立更加完善的规则,并希望对于更深入地理解抗辩权理论也可以有一定益 处。
一、不安抗辩权的效力:免除违约责任的法定事由
这里先基于现行法的规定而加以说明。
举一个典型的情形。双方2月1日的合同约定买卖一批货物,3月1日须交付铁路托运, 买受人4月1日付款。买受人2月15日来信,说由于生产计划变更,希望能够提前发货。 出卖人把来函扔进废纸篓,置之不理。3月1日,出卖人来到铁路办理托运手续,不经意 看到报纸载,买受人公司因为经理侵吞公司财产、经营不善等原因,债主天天逼债,面 临绝境,并痛陈投资者当初选人不当之害。出卖人大惊,急忙停止办理手续。买受人3 月3日来电催促,出卖人立刻回电向对方询问情况,要求对方采取措施确保能够支付价 款,并且表示暂停发货。对方3月15日回电,表示本公司经理已经在20天之前更换,公 司状况正在改善之中,并提供了银行的保函。出卖人3月17日将货物托运。
买受人2月15日来信后,出卖人置之不理,没有发货,该不作为是否发生法律效果?是 否因为不履行而承担违约责任?不。因为合同虽然2月1日生效,买受人的债权已经发生 ,但是因为履行期尚未届满,所以没有发生请求权,出卖人也没有给付义务。所以不交 付并非义务的不履行,不符合《合同法》第107条规定的违约要件。
3月1日铁路托运业务部门业务时间结束之时,出卖人依合同而发生的交付托运义务履 行期届满(注:3月1日是一个期间,根据《民法通则》第154条第4款的规定,截至时间 是24时,有业务时间的,到停止业务活动的时间截止。),即,在此时点,买受人的请 求给付权发生,出卖人的给付义务发生,可是在此时出卖人并没有完成给付,所以就有 了义务的违反,构成迟延履行。那么问题是,出卖人是否须承担迟延责任。从法律政策 上来说,立法者认为出卖人因合理理由发生不安(买受人经营状况严重恶化,可能丧失 履行债务的能力),应当允许其暂停给付,并且不须因此承担迟延责任。那么在技术上 如何实现这一政策?
至少有一个选择是,规定由于该特定原因,债务履行期视为尚未届满,直到不安之原 因除去之后才认为履行期届满,也就是说,可以特别规定为出卖人的给付义务不发生, 从而不履行并非违反义务。但是这样做会有许多困难(注:比如,不安抗辩权的效力须 当事人提出主张才发生,而特别规定履行期视为没有届满则等于无须当事人援用该权利 ,无法实现立法意图。又比如,在诉讼时效的计算上,出卖人的给付义务不发生,则诉 讼时效不开始计算,这对出卖人非常不利。)。所以大陆法系不采用这种逻辑构成,而 是采用另外一种技术:债务履行期仍然按照约定届满,买受人仍然取得请求权,但是赋 予出卖人一种特别权利,其内容就是对抗请求权的行使,使得请求权暂时不得实现。也 就是说,如果没有不安抗辩权而拒绝履行自己的债务,原本会构成履行迟延。但是因为 有不安抗辩权的存在,其拒绝履行不具有违法性,所以不承担迟延责任。[1](P401)这 种不承担迟延责任体现在两个方面:如果在不安抗辩权仍然存在情形下,对方请求给付 ,此方可以主张自己不发生迟延,并且继续拒绝给付;如果嗣后发生了不安抗辩权的消 灭事由,此方虽然现在须履行义务,但是对于已经发生的迟延,由于是主张不安抗辩权 的结果,所以也不负迟延责任。当然,不安抗辩权消灭之后再不履行,应当负迟延责任 ,自不待言。
所以上例中买受人虽然3月3日来电催促是行使请求权,但出卖人拒不履行却不承担迟 延责任。
以上法律效果,《合同法》之中虽然明确规定,但是第68条第2款规定“当事人没有确 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依反对解释,符合法律规定的不安抗辩权成 立要件而中止履行的,不承担违约责任。此乃属理所当然。
二、“中止履行”的时间:现行法上的观点
但是,在前例中,如果出卖人2月20日了解到对方的情形(这更为常见,因为很难如同 上文所说,恰巧在履行期届满的时候了解到(注:准确地说,这里的表述也不确切。因 为出卖人的履行期并非3月1日整天,而是铁路运输部门停止该项业务时间的那一个时刻 。所以,出卖人了解到有关信息的时间仍然是履行期届满之前,而办理运输手续也都属 于履行准备工作。这里只是为了使得问题更加一目了然,改为假设在一个更早的时间发 生不安。)),并且此时机器的制造尚未完工,于是停止制造机器。该行为是否构成违约 ?进而是否需要援用不安抗辩权才能够免责?
《合同法》第68条明确规定不安抗辩权是一种“中止履行”的权利。那么第一个问题 是,当事人可以中止履行什么。无非有两个选择:一是仅可以中止债务的履行,二是不 仅可以中止债务的履行,还可以中止履行准备行为。如果债务的履行无须特别准备,或 者先为给付义务人已经完成履行准备,自然不发生这个问题。但是在履行期届满之前先 为给付义务人了解到不安之情事,并且当时履行准备工作尚未进行完毕,就要决定是否 停下手中的工作。
《合同法》第68、69条没有明确做出规定。但是从文义看,当事人所中止履行的,应 当是债务的履行,而不包括履行准备。第68条第2款规定:“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 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先为给付义务人在期前中止其履行准备,即便不符 合不安抗辩权的要件,也不会发生违约责任,可见此处的“中止履行”仅仅指中止履行 债务。另外,第69条规定,对方提供了适当担保
的,此方“应当恢复履行”。如果先为 给付义务人中止的是履行准备行为,则对方提供适当担保后,此方也不是“应当”(或 者说“有义务”)恢复履行。为什么呢?债务的内容(主给付义务)至少原则上是约定的给 付本身,债务人为履行做准备的行为并非债务的内容。所以,债权人的权利仅限于请求 给付,而不包括请求债务人为了履行而做如何的准备。一个画家与他人约定出售一幅尚 未创作的作品,买受人的权利是请求画家在约定的期限交付一幅符合合同约定的画,也 就是说,可以请求的乃是一个瞬间的行为。买受人无权请求画家去作画,换句话说,作 画的行为(包括构思、准备纸笔以及绘画的行为,乃至于装裱)并非画家的义务。当然, 如果债务人不为履行作准备,导致债务很可能迟延履行并且会给债权人带来重大损害的 。债权人可以主张不安抗辩权,这是另外一个问题,而且这也正说明不作履行准备(比 如不作画)并非义务的违反,否则就可以直接主张构成违约了。
对第68条作上述解释的另一个证据是,如果中止履行的对象包括履行准备,则无先为 给付义务的当事人同样也可能因为陷于不安而有必要中止履行准备。《合同法》第66、67条的规定赋予当事人的抗辩权显然都是自己履行期届满后才有必要和可能主张的权利 ,而不涉及履行准备问题(注:根据这两条规定,对方“履行之前”(第66条)或者对方 “未履行的”(第67条),或者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第66、67条),此方当事 人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或者“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可见这两条规定根本不涉 及履行准备问题。)。可是根本没有理由认为先给付义务人可以提前根据第68条中止履 行准备,无先给付义务人根据第66、67条反倒必须先做好所有准备然后等在那里,等到 对方不履行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时候再主张抗辩权。对先给付义务人没有反加优 待的任何理由。
所以,至少从文义解释、体系解释上,我国不安抗辩权规定下的“中止履行”是指债 务履行期届满后拒绝给付(注:房绍坤先生见解相同,但是没有分析理由。参见王利明 、房绍坤、王铁:《合同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第185页。不过多数学者 在论述中没有提到这一点。从表述看,似乎认为不限于此。参见王利明:《违约责任论 》(修订版),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第160页。)。当然此方当事人更加“有权 ”中止履行准备,只是不必援用不安抗辩权。
《合同法》第68条规定的不安抗辩权乃是效法德国、台湾地区的相关规定再有所改造 。从中止履行的对象来看,正与德国、台湾地区相同(注:参见《德国民法典》第321条 ,台湾地区《民法典》第265条。史尚宽:《债法总论》,第401页。)。
在这个问题的把握上,必须特别注意到大陆法系的一个重要观念:合同生效后、履行 期届满前,虽然债务已经发生,但是给付义务尚未发生,或者说债权人的请求权尚未发 生。抗辩权在性质上乃是对抗请求权行使的权利,既然对方在履行期届满前尚未取得请 求权,当然也无须以抗辩权对抗之。所以,债务人当然可以拒绝履行其债务,无须援用 不安抗辩权。
三、美国法以及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经验
英美法系上,英国法中类似不安抗辩权的制度是,买受人如果在履行其届满前陷于支 、付不能(insolvency),出卖人可以拒绝先为给付。所以也是履行期到来后才有必要主 张(注:参见英国《1979年动产买卖法》(Sale of Goods Act 1979)第38―48条。)。美 国法上除了有类似制度外(注:参见美国《统一商法典》第2-702、2-705条,《合同法 重述》(第二版)第252条。),1949年正式公布的《统一商法典》的第2―609条特别发展 出了一种新制度。
《美国统一商法典》第2―609条第1、4款规定:“(1)买卖合同双方当事人都有义务使 对方的获得适当履行的期待不受损害。如果一方当事人就对方当事人的债务履行有合理 的理由陷于不安(reasonable grounds for insecurity),则可以书面请求对方提供充 分的保障。如果在商业上合理,并可以在获得充分保障之前就尚未从对方获得对待给付 的履行义务中止履行。”“(4)在收到受害方的合法请求后,如果在最长不超过30日的 合理期限内没有对债务的适当履行提供在具体案件的事实下程度充分的保障,则该不作 为构成对合同的履行拒绝。”(注:美国《合同法重述》(第二版)基本跟随了《统一商 法典》第2―609条的规定。其第251条规定:“(1)如果债权人有合理的理由相信债务人 将不履行合同且构成违约,并且该违约本身即可使得债权人根据第243条发生基于全部 违约(total breach)的损害赔偿请求权,则债权人有权请求债务人就债务的适当履行提 供充分之保障,并且在合理的情况下,有权在获得该保障之前就尚未从对方获得的约定 之对待给付的自己的义务中止履行。(2)如果债务人在合理期限内没有对债务的适当履 行提供就个案情形考虑程度充分的这种保障,则债权人可以视该不作为构成履行拒绝。 ”)
这个规定主要是关于期前违约(an ticipatory repudiation)的规则,即,经陷于不安 的债权人请求提供充分之履约保障而无效果的,构成期前违约,债权人可以主张解除合 同、请求赔偿损失等救济(注:我国学者常常将该制度称为“默示毁约”或者“默示预 期违约”。参见南振兴、郭登科:《预期违约理论比较研究》,《法学研究》1993年第 1期;王利明:《预期违约制度若干问题研究》,《政法论坛》1995年第2期;杨永清: 《预期违约规则研究》,《民商法论丛》第3卷。这是不准确的。笔者另文讨论此问题 。)。但是其中也规定了债权人可以在获得充分的履约保障之前中止履行自己的义务。 首先需要说明的是,中止履行权是否行使和最后是否构成期前违约没有任何关系。中止 履行权是法律赋予债权人的一项独立的保护措施。期前违约是否构成,其构成要件仅仅 是,债权人有合理理由陷于不安,发出了合格的请求(请求提供充分的履约保障),债务 人在合理期限内没有提供充分之履约保障。中止履行权只不过是法律赋予债权人在得到 履约保障之前的一项为了避免损害发生的自我保护措施。它对于判断是否构成了期前违 约以及构成的情形下如何承担违约责任都不发生影响(注:我国学者对二者的关系似乎 没有建立准确的认识,似乎看到二者规定在一个条文之中就是同一个制度。)。关于期 前违约的构成与中止履行权规定在一个条文中仅仅是因为两者是针对同一情形而赋予债 权人的保护措施,并在一处较为方便,但是二者没有逻辑上的必然关系。关于期前违约 的规定是进攻性的权利(主张对方构成违约并进而主张法律救济),而中止履行权是防御 性权利,功能是免除自己的违反合同的责任。
须特别再予说明的是,债权人中止履行的对象不仅仅包括债务的履行本身,还包括履 行的准备行为(注:参见美国《统一商法典》
第2-609条正式评论第2条。)。所以双方当 时均有主张的余地。中止履行权作为权利行使的效力乃是在于对因此而发生的迟延不负 违约责任。美国《统一商法典》第2―611条第3款规定,债务人提供了充分之履约保障 后,债权人(受害方)因为履行拒绝之发生而导致的迟延履行的,可以获得宽限期并且免 除迟延责任。《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71条第1款规定,对方当事人因为法 定原因显然将不履行大部分重要义务的,此方可以中止履行义务。在解释上,这里规定 的“中止履行义务”的对象也包括履行准备行为(注:M.Gilbey Strub,The Convention on the International Sale of Goods:Anticipatory Repudiation Provisions and Developing Countries,I.C.L.O.1989,38(3),475-501.);对方提出了充分的履约保障 后,此方须继续履行义务,但是,此方有权根据中止履行的情形而调整其履行期,因此 导致迟延的不负违约责任(注:John O.Honnold,Uniform Law for InternationalSales Under the 1980 United Nations Convention,3[nd] edition,Deventer:Kluwer Law International,,Section 393;M.Gilbey Strub,ibid;C.M.Biania & M.J.Bonell,Commentary on the International Sales Law:the 1980 Vienna SalesConvention,Milan:Giuffre,1987,p.523-524.)。
四、“不安”的债权人可以在什么情况下免责:政策分析
从表面上来看,美国、《公约》的做法与德国、台湾地区、我国现行法上做法的效果 相同,因为在后者之下,此方当事人陷于不安后,只要愿意,当然可以停止履行准备, 仅此并不构成违约。但是实际上有很大差别。在美国法和《公约》下,当事人可以放心 地停止履行准备,因为即便因此导致迟延,也不负责任。那么在德国、台湾地区以及我 国《合同法》第68条之下,法律效果如何?当事人敢不敢中止履行准备呢?
为了行文方便,这里先讨论陷于不安的先给付义务人的问题,下一部分讨论无先给付 义务人的问题。
如果先给付义务人有十足的把握,大概敢。因为即便因此使得自己债务到期的时候没 有能力履行,对方也不得主张其违约:此方有不安抗辩权在手,不履行不算违约。可是 如果估计错了,对方及时提供了适当担保,而对方一旦提供适当担保此方的抗辩权就消 灭,就必须履行,可是因为没有作履行准备,此时一时无法履行,由此导致迟延则要承 担违约责任。德国法上明确规定对方担保的提供和此方的实际履行居于同时履行的地位 ,可见其假定的先给付义务人必须进行完所有的准备活动,处于可以随时履行的状态。 所以,先给付义务人如果没有十足的把握,就会谨慎地做好准备工作,防止上述不利情 形出现。另外,由于将不安抗辩权确定为履行期届满后才有必要行使的对抗对方请求权 的权利,所以先给付义务人在期前不必主张,也不能主张,即便早就发现对方有不履行 的高度危险。
笔者以为,不安抗辩的主要效力是,虽然自己迟延履行(到期后拒绝给付,当然已经迟 延履行债务),但是不负迟延的责任;即使对方提供了适当担保,此方也不对已经发生 的迟延承担责任。这一原理也可以延伸到履行期届满之前。法律上可以允许此方当事人 停止履行准备行为,在对方提供了适当担保后恢复履行准备并最终履行,并免除其因为 中止履行准备行为而导致的迟延的责任。
可见,关键的问题就是,在法律政策上,法律是“要求”(注:这里不是真正的法律上 的“要求”,也就是说不是其义务。前已言之,准备工作不是其义务。只不过如果按照 德国和台湾地区的法律,假如此方不做好准备,则可能在对方提供了适当担保的时候发 生不利,所以会引导其尽量做好准备工作。如果对方后来提供不出担保,当初停止履行 也没有什么真正的不利后果。)陷于不安的先给付义务人先做完所有的准备工作再中止 履行好呢,还是相反。无疑,债务的履行可能要付出大量的费用。比如,买受人常常要 为了筹措价款而采取各种措施:又如,作为出卖人的厂商需要购买原料、雇用工人、加 工生产等。如果先给付义务人必须先进行所有的履行准备并使自己处于已经完全可以适 当履行的状态后,才能够等自己债务履行期届满后再主张不安抗辩权,则在对方不能够 提供适当担保或者履行的情况下,发生巨大的损失。如果合同标的可以有相当的市场价 值还好,但有的时候可能根本没有市场价值,比如出卖人专门按照买受人的特殊要求制 造的机器,对其他人可能毫无用处。另外还必须考虑,此方陷于不安的情形,并非对方 都没有免责事由。即便确立“期前违约第三规则”,在解除合同后也不见得可以请求对 方赔偿,那么所有的损失都须自己承担。即便对方根据“期前违约第三规则”须赔偿损 失,但是请求赔偿有各种困难,而且这个过程中财富大量浪费,不符合经济效率的原则 (注:在美国《统一商法典》第2―609条的正式评论第一条中有这样一段话:“一个出 卖人不仅仅需要法律上保护其免于对一个岌岌可危的买受人先交付标的物,而且需要免 于不得不取得或者制造标的物,这还可能造成对别的客户违约。一旦他有理由相信买受 人将来履行与否已经不确定,那么强迫他继续自己的给付会使他陷入一种不合理的困境 。”。),所以,有必要赋予先给付义务人在自己债务到期前就主张因为对方的不履约 危险而中止履行准备的权利(至于这是个什么“权利”,后文将会讨论)。
另外,因为不安之发生而导致的合同关系不稳定状态需要尽快消除。这种不稳定状态 对于双方都是不利的。后给付义务人了解自己发生的危险,因此不知道对方是否在履行 期届满时会援用不安抗辩(也就是不知道能否获得对方的给付),先给付义务人也不知道 对方的履行能力能否突然恢复等等,所以也不见得敢停止履行准备。所以,最好是一旦 发
生此种危险,就让当事人可以尽快有办法了结此状态,或者是消除抗辩权、双方按照 合同履行,或者合同解除,双方进入善后阶段。否则,在等待履行期到来再行使不安抗 辩权的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尤其是先给付义务人,很可能因此发生损失,而法律政策 上无疑应当尽量避免这种损失。
所以,笔者认为,在对方有不为对待给付的危险时,如果先给付义务人的履行期没有 届至,可以中止履行准备(当然是对于需要准备的债务),并且因此导致的迟延不构成违 约。
当然,德国和台湾地区的规定可能有一个合理的考虑。如果先给付义务人的履行期都 没有届满,而且尚未完成履行准备因而无法实际履行,此时如果就允许其催告对方提供 担保,对方就不得不反而先为交易成功“作贡献”(提供担保),使得双方当初订约时假 定的利益和风险分担发生逆转,也不见得合理。所以,要求对方(后给付义务人)甚至在 先给付义务人的债务都没有到期的`时候就提供担保,并不合理。因此有必要将不安抗辩 权的主张时间拖到至少先给付义务人的债务到期后,然后要求此方的债务履行和对方的 担保提供同时履行,双方利益才算平衡。
举一例来讨论此问题。比如买卖合同1月1日签订,甲应当6月1日付款,乙应当7月1日 交付,而2月1日的时候乙的工厂因为火灾焚毁,甲主张自己陷于不安。此时让乙过早提 供担保或者为对待给付的确不合理。这个时候有两个解决之道:第一,如果对方的履行 期还很遥远,那么虽然当下看来有不履行的可能性,则只要对方本来就有足够的时间来 改善其情形,则不应认为此方根本没有合理理由陷于不安。比如上例中乙的工厂现在焚 毁,可是如果仍然有足够的时间重建工厂并且按期生产,则甲不得主张发生不安。第二 ,在担保或者说履约保障的方式(注:我国《合同法》第69条规定的用语是“适当担保 ”,而美国法、《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中的用语是“充分之履约保障”(adequate assuarance of performance)。笔者认为,这里的“担保”容易和担保法意 义上的担保混淆。其实这里的目的仅仅是消除不安的状态,并不一定局限在担保法意义 上的担保。所以笔者更倾向于采用“充分之履约保障”的用法。)以及催告后的“合理 期限”的长度上做文章。如果履行期很遥远,也就是说恢复履行能力的可能性很大,则 对方只有必要提供较低程度的担保或者说履约保障。比如上例中,乙公司可以只提出一 份工厂重建的计划和进度表,表明产品的按期制造有保障即可构成充分之履约保障。另 外在“合理期限”的确定上,既然时间宽裕,则不应当要求对方当事人在苛刻的时间内 提出适当担保。先给付义务人的债务履行与对方的担保提供之间的顺序关系也的确值得 考虑。先给付义务人虽然陷于不安,但是其实后给付义务人也不见得对他多么放心。要 求后给付义务人先提供担保,则使得他的债权实现的保障程度反而显得低了,所以的确 有一定的理由至少要求双方同时履行,而既然同时履行,至少要到先给付义务人的债务 到期后。笔者以为,如果将当事人主张因不安而发生中止履行权的时间提前到履行期届 满前,的确意味着后给付义务人可能须先提供履约保障。但是,一方面,后给付义务人 毕竟仍然没有先履行债务的风险,另一方面,在扩大了的不安抗辩权之下,此方发生不 安的情形范围极广,对方可以提供的充分的履约保障的范围也极广,大量的情形下根本 不构成负担。比如此方有理由相信对方陷入财务危机,对方提供一份权威机构的证明就 可能构成充分的履约保障,所以这和德国与台湾地区因为不安抗辩权成立要件严格而使 得通常只有提出人的担保或者物的担保才够格有所不同。即便是只有提供狭义担保才够 格的情形,对方也可以通过适当的安排,防止先给付义务人自己不履行却得以实现担保 (动产质权、票据质押等有此风险),所以对方的风险并没有明显增加。如果某些情形下 实在是获得所须担保需要很高费用并且比较艰难的情形,则在充分之履约保障的判定上 可以允许这样的“组合”:对方如果先及时表示了提供的诚意,并且及时报告自己正在 进行适当的努力,则在“合理期限”的判定上可以尽量放宽。
总而言之,总有解决之道。德国和台湾地区的考虑不足以妨碍将不安抗辩权的原理延 伸到履行准备阶段。
五、无先为给付义务人与不安抗辩权
德国和台湾地区以及我国的不安抗辩权只有先为给付义务人才能够主张。而美国、《 公约》则无此限制。
如果不安抗辩权仅仅是效力上基本同于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权利,即在自己债务到期的 时候拒绝履行的权利,毫无疑问,由于无先给付义务人已经有同时履行抗辩权(《合同 法》第66、67条)可供援用,并且要件更松、援引更加方便,当然只有先给付义务人才 有必要为其设置不安抗辩权。但刚才已经详细分析,将中止履行的对象扩展到履行准备 阶段,赋予陷于不安的当事人及早中止履行、催告对方提供充分之履约保障以及在对方 不提供的时候解除合同的权利,则大陆法系的这种传统安排就需要反思。先为给付义务 人有此需求,无先为给付义务人当然也有这样的需求。
第一,无先给付义务人虽然不必在对方履行之前履行,但是,常常也必须为履行进行 长期的准备,并且因此而付出费用。如果明明看到对方的履行能力岌岌可危,仍然必须 进行这些准备,则虽然不会因为先履行而发生损失,但这些履行准备仍会带来损失,甚 至是巨大的损失。可是同时履行抗辩权规则根本不解决这些损失的赔偿问题,只能够求 诸违约责任规则。如果对方有免责事由,则无从获得赔偿。即便对方构成违约,也常常 困难重重。如果不赋予先履行一方中止履行准备的权利,则擅自中止履行准备的无先为 给付义务人不得不进行一个赌博:如果对方在到期时的确没有履行,则自己因为停止履 行准备而造成的履行能力欠缺可以被忽略;但是如果对方竟然履行了,自己已经来不及 按时完成准备工作,就要承担违约责任;另外如果自己径自中止履行准备,对方作为先 给付义务人很可能据此主张此方无法适当履行义务,因此主张不安抗辩而拒绝履行,并 进而解除合同甚至请求赔偿损失。
第二,在一方当事人发生了将来不履约的危险的时候,无论哪一方有先履行义务,从 法律政策上来说,都有必要尽快消除此不稳定的状态。
传统的不安抗辩权只有先为给付义务人才能够主张,这显然不是试图给他们以更高的 保护,相反,作为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的待遇要优厚,但是假如承认本节第一点做 出的结论,认为先给付义务人可以在到期前中止履行准备、催告和解除合同,没有理由 反而将无先为给付义务人排除在适用范围之外。
六、不安抗辩权适用范围的扩张
传统的不安抗辩权规则下,“抗辩权”的性质确定是正确的,与我国现行法也是协调 的。但是,债权人中止履行准备行为的事实无法用行使“抗辩权”说明。因为履行期尚 未届满,对方没有取得请求权,自然无法在法律上赋予以对抗请求权为目的的抗辩权。 由于无论允许当事人在履行期届满后拒绝履行(行使抗辩权),还是允许其在履行期届满 前停止履行准备行为,目的都是让债权人不必对因此导致的迟延履行承担违约责任,所 以一个有吸引力的方法,是纯粹从免责事由角度予以说明,即法律上可以规定
,债权人 因为陷于不安而中止履行债务或者中止履行准备行为,对因此导致的迟延不负违约责任 。但是笔者认为,即使如此,在理论上仍然需要说明,对方请求权发生后(履行期届满 后)此方到底因为什么原因而不负违约责任。比如不可抗力造成不能履行的免责可以以 因果关系来说明。所以,要免除债权人的迟延责任,用“抗辩权”概念来说明似乎是难 以避免的。
经仔细分析,用抗辩权来说明中止履行准备的效果仍然是可行的。比如一个买卖合同 ,标的物是甲(出卖人)根据乙所指定的规格制造的机器。合同3月1日签订,乙应当7月1 日支付价款,甲应当在6月1日交付。按照正常方式生产该标的物需要3个月左右才可以 完成。甲2月20日开始制作该机器,工作顺利进行。但是5月10日,甲了解到乙经营状况 严重恶化的事实,于是停止制作,5月11日向乙催告。乙6月9日提供了适当担保。甲6月 10日重新开工,6月29日完成制造,6月30日交付给乙。甲迟延30天交付,违反了合同, 怎样在逻辑构成上说明甲无须就这个迟延承担违约责任?从债法理论上看,甲6月1日之 前仍然没有给付义务,所以5月10日到6月1日停止履行准备连客观上的义务违反都不是 。但是6月2日至6月30日没有履行,则因为给付义务已经发生,也就属于不履行债务。 其中,6月2日至6月9日,即乙提出适当担保之前,甲仍然陷于不安状态,根据第68条当 然有权中止履行。而6月10日到6月30日,尽管乙已经提供了担保,但是甲仍可以拒绝履 行而不承担违约责任,此时甲的权利仍然是抗辩权,即拒绝在此期间内给付的权利,尽 管不安之状态早在6月9日便已经消灭。这个抗辩权,并非基于当下存在的不安,而是因 为过去发生不安而取得。
对于此种情形(6月10日至6月30日)下甲的权利,是否仍然命名为不安抗辩权,似乎并 无不可。否则我们不得不在这里设置两种抗辩权,在技术上没有必要。更何况因为中止 履行准备而后可以在顺延的期限内拒绝履行,这里的抗辩权发生事由也是“不安”,只 不过是过去的不安罢了(注:有个别学者注意到了因为中止履行准备,而后不安状态被 除去的情形下债权人可以在顺延履行期的问题。参见王利明:《违约责任论》(修订版) ,第161页。这种观点值得赞同。不过仍有必要作本文这里的分析,才能够契合“抗辩 权”的性质,求得民法上概念体系的维持和协调。)。所以,我们要了解经过重构的不 安抗辩权的发生有两种原因:(1)因为履行期届满之时存在的不安而发生的抗辩权,以 及(2)在履行期届满前发生不安、现在已经除去但是当事人在不安发生后中止履行准备 而须合理地顺延履行期的时间内的抗辩权。第二种情形,实际是允许债权人中止履行准 备行为的结果。不过,这一点在上述从抗辩权的角度所作的说明中,难以明白的发现出 来。假如以抗辩权角度立法,可能不易真正理解。所以完全可以在立法中直接表述为, 陷于不安的债权人“有权中止履行或者履行准备行为”,然后让学者再从抗辩权的角度 来说明吧。
与此相关的一个在法律上须作调整的规定是,《合同法》第69条规定主张不安抗辩权 的一方须“及时通知对方”。法律上没有对不及时通知的法律效果做出规定。如果假如 此方尽早通知则对方可以尽早提出适当担保,从而让此方恢复履行,那么不通知或者不 及时通知便给对方带来的损害。也就是说,中止履行权的行使的效力在于对于因此导致 的迟延不负违约责任,但是因为不通知或者不及时通知而“多”迟延的时间,应认为属 于此方违反及时通知的义务的结果,而不是中止履行权行使的结果,须承担迟延责任( 注:如果即便及时通知,对方也无法恢复履行能力或者提供担保,那么不论通知与否和 是否及时,对方都注定要不履行合同,对方并不发生不合理的损害,也就不发生这里的 问题。)。同样,当事人中止了履行准备之后,应当及时通知对方才能让对方尽快采取 应对措施。否则因为不及时通知而导致对方较晚才提出适当担保或者恢复履行能力,进 而导致自己迟延履行的,仍须就该迟延承担责任。
总而言之,本文认为,不安抗辩权规则应当作如下修正:在双务合同中,陷于不安的 任何一方当事人都可以就自己的对待给付义务中止履行,或者中止为履行债务所作的准 备工作,但须及时通知对方。
收稿日期:-07-14
【参考文献】
[1]史尚宽.债法总论[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
篇7:和“不安”与“寂寞”手牵手做朋友!
恐惧是我们一辈子的课题,我们害怕孤独、害怕失败、害怕变老、疾病、痛苦,我们也怕别人不喜欢自己、怕失去和贫穷,但是,我们越是害怕,就越是无法逃离害怕,松浦弥太郎说,唯一的办法,就是和“不安”与“寂寞”手牵手当好朋友。
说得简单,但是要怎么做到呢?答案是,凝视这些害怕,接受它的存在,原谅它,然后去爱它。这四阶段看似空泛的励志书口号,背后都有几个思考练习,陪大家一起走过这些不安与寂寞。
■?去“凝视”不安与寂寞
“那些无法抛开对未来不安与寂寞的人,往往是因为不愿面对此时此刻在眼前发生的问题,而选择了逃避。”这就是为什么我们小时候暑假作业总是最后一天才在赶工。如果未来太多太杂无法掌握,那么就先做好眼前的事情吧,很多小步累积起来,终究会成为可观的未来。
“那些对自己外表没有自信的人,只要抱持着‘别人拥有的东西,我永远也得不到……我自己也拥有自己的宝物’的心态”,不安也会减少了。毕竟,那些“无法喜欢自己的人,同样也无法喜欢别人”。所以要先从建立自信开始。
自从FB的专页小助手更新之后,我每天都会收到粉丝专页又增加多少按赞人,或有多少人取消赞的讯息。一开始我还很不适应,一直对取消赞的那些“红色负值”感到苦恼,心想为什么有人会取消呢?
其实“被喜欢”与“被讨厌”就像是硬币的两面,松浦先生说“正因为有人喜欢你,所以有人喜欢你”。乍听起来这句话因果有点怪怪的,但仔细推敲也不无道理,朋友常是价值观相似的群聚一起,如果有人支持价值观A,就会有人反对价值观A;有朋友,就会有敌人(或和你想法不同的人)。“当我们越是怕与众不同、越是害怕交不到朋友,最后越交不到朋友”。所以这时候,向朋友说出自己的感受,反而是重要的(因为这样才能吸引到价值观跟你相似的人),那些接受真实的你的人,自然会成为你的朋友;而那些讨厌你的人,也自然会远离你。想想看,你喜欢跟一个什么都说没差的人当朋友,还是有一些想法和个性的人当朋友?
如果还是没勇气,就去旅行吧!异地旅行(尤其是到语言不通的地方旅行),往往能了解到自己的脆弱与坚强。
■?去“接受”不安与寂寞
如果你害怕失败,常常因而踌躇不前,或许可以问自己一个问题:“如果不做这件事情,情况会如何发展?”。有时候蹉跎的优劣一字排开,你就会发现自己已经没有多少时间,危机感一现,也不敢再拖延。既然都想清楚了(写下来更好),就全神贯注地投入去做,这样也没时间去担心失败的事情。
如果有一件事你犹豫或拖延很久,就跨出一步吧!穿上跑鞋、打开计算机 Word,或是做在书桌前拿出书来,其实这一切都没有想象中那么难。就迈开步伐去做吧,因为“勇气不是从你的脑袋里生出,而是从你的双腿涌现的!”
如果你害怕孤独,那么必须接受的第一件事是:你本来就是孤独的,今后也会一直孤身一人。也“正因为你是孤单的,才能与人相遇,建立关系”。但这并不代表你就可以“因为遇到人和建立关系”而感到不孤独。有些时候,你就算跟一群人聚在一起,还是会觉得孤独、寂寞。不信的话,你可以回想和朋友去KTV唱歌的那几个晚上你低头滑手机的模样、一群人出去玩,三三两两走在一起的时候,或是在舞池酒吧,有一搭没一搭聊天跳舞时。那时候的你,觉得热闹吗?还是在热闹中感觉到一些寂寞呢?
从高楼俯瞰十字路口,你会发现这些过马路的人群,其实都是孤独的“集合”。我们确实都可以从亲密的对象上找到暂时的安全感,但这些都可能稍纵即逝,就算没有消失,这些人总还是会因为工作搬家、病痛死亡而分开。所以,多花一点时间爱自己,很老梗,但也最实际。因为,只有你不会离开你自己,只有你可以给自己一生的陪伴。但如果连你都不愿接纳这个害怕的自己,那就真的走向孤绝的尽头了。
如果你怕老,就每天早上起来凝视自己的眼睛,看看它是否还像年轻时一样热情、怀抱着希望?观察自己的眼睛,其实也是在审视自己的心。还像以前一样,可以热切地相信一些事情吗?还愿意对未来抱持着天真的盼望吗?很多人其实没有很老,却把自己“想”老了。“如果你不知道还有下一个舞台在等待自己,就认定眼前的舞台是结局,就会失去很多做梦的机会”。
还记得小时候用柠檬汁在纸上画画,然后拿到火上烤的经验吗?为我们人生担任“火”的,便是“苦痛”。跑很长的步,走很远的山路,在气喘吁吁与撑不下去之中,往往很多事情会变得明朗清澈起来。这也是我跑马拉松和骑单车时的体悟。锻炼身体,并在苦痛中,澄明自己的害怕,
■?去“原谅”不安与寂寞
如果你担心被好朋友讨厌,那么就试着把你“最怕对方反感”的秘密,告诉对方。这是减轻压力的好方法。自我接露是拉近人际关系的关键,尤其对于重要的人,他们更期待你能坦诚相对。其实,另一项更实际可行的做法,是看到人的时候主动打招呼,而且要微笑、发自内心地看着对方眼睛,不要囫囵吞枣地“嗨!”完就匆匆离开。我自己尝试过,这对我来说是非常困难、很需要勇气的一种练习。
如果你害怕痛苦和困难,松浦先生说,你可以对自己念这样的咒语“正因为我有能力跨越,这个试炼才会降临……你越是想逃避,那些令你痛苦和辛劳的事越是会紧紧地跟随着你。”就像是每次早上我都拖延着不想去跑步,但越是拖延,脑袋里面催促自己要去跑步的想法越是沉重,拖过一天又一天,身体变得沉重,头也晕晕的了,最后还是得去跑。但真正跑了之后,其实是很开心愉悦的,而且这样的快乐可以延续一整天。
如果你很怕失去,你可以想象下面这则故事。小时候,你把布娃娃、飞机、玩具都藏到箱子里,或抱得紧紧的,因为你很害怕别人会把它抢走。可是,也因为这样,你一个朋友都交不到。所以,你可以这样想:“那些珍贵之物其实都不属于你,只是暂时寄放在你手上的东西或任务”。而且,“没有”并不等于“不幸”,就如同你所知道的,贫穷的不丹人还是过得很快乐。
整体来说,你有两个方法去原谅这些不安――
第一个是“好坏参半笔记”,你可以拿一张纸画条线,把你的优点与缺点分别写在右边和左边。试图去发挥右边的优点,然后反省(但别过度反省)做左边的缺点。然后,试着原谅自己一个缺点吧,你可以这样说:我是一个的人,我接受自己是一个的人。
第二个是“做一件自己喜欢做且立即可以实行的事情”,并从中获得一点点快乐。然后藉由这一点点快乐,找回自信。例如,每次我感到很烦的时候就会画画或写文章,然后从这样的文章或图案中,拾起一点点的安心。
■?去“爱”不安与寂寞
当你觉得自己很讨厌自己,或很紧张呼吸不过来的时候,试着松开自己脑袋里面的螺丝钉吧!想象你的脑袋是一个非常精密的机器,闭起眼睛深呼吸,然后找一个最大的螺丝钉,用你的食指和拇指指腹,掐着螺丝钉,慢慢地松开一点点。你可以想象松开时发出的“gi~”的声音,或许还会伴随一点烟灰。然后,再慢慢松开一些些,再松开一些些……让脑袋的一小部份进入休眠状态。
接着再挑选第二大颗的螺丝钉,想象用小起子把它轻轻、轻轻地旋开,这次比先前容易了一些,然后又有一部分的大脑进入休眠了,周围的影像和声音也模糊了起来。下次紧张或情绪超过负荷的时候,你可以念这个咒语试试看:“松开脑袋的一、两根螺丝钉”。
如果你很想实现梦想,却对实现梦想怀抱不安;或是从来没想过自己的梦想是什么,最简单的方式就是“扎实地过好今天”。每当谈到梦想,很多时候都会望向未来,却忽略了现在。这时候纸张就是你最好的朋友,试着在上面写下你的梦想,然后全力以赴地度过今天,毕竟,梦想的实现都是由很多的现在累积而成的。
最后,如果你总是抱持着不明的不安与寂寞,没来由地害怕的话,你可以做两件事,这也是一个出版社前辈建议松浦先生的:倾听别人的意见,放下冒牌的自尊。虚心倾听,会学到很多东西;但也不需要贬低自己、刻意防备,因为越是穿上铠甲,越是会感到不安。
如果还是有不安,一样可以写下来,很多事情在脑袋里会不断膨胀,但写下来之后就心安许多了。
写在后面:
我觉得有时候如果还没有办法放下防备,就先接受“暂时无法卸甲”的自己,并好好地珍爱它。或许过去经验、各种生活环境让你觉得,穿着盔甲比较安全,那也无妨。重要的是,你察觉到自己正穿着盔甲,而且有一个(或几个)可以脱掉、放松的地方(例如家里、或好朋友面前),这样就够了。对于无法爱、无法接受的缺点,试着先停下来,不要逃跑的凝视它。这样,就算还没有和“害怕”牵起手,至少也没被吓走。(资料来源:女人迷网;文/海苔熊)
亲爱的,你是否陷入了忧伤的深渊?
情人节来了,有另一半的人过得比单身者快乐?
心很脆弱,你得学会哄它
最深爱的人最寂寞:谁爱的比较深?
焦急不安的小心脏,你是不是又拖延了?
篇8:焦躁与不安的心经典散文
焦躁与不安的心经典散文
现在依然还怀念着你叫我宝气。因为我是你们之间最小的。
你们对我都很好很好。我也很喜欢很喜欢和你们在一起的那段日子。知道现在我也还是那样的怀念。
经常没事就跟你们打电话哭着说我想你们了。
还傻傻的问你们想不想我。
其实我知道只要我那样问你们的时候。你们就会很担心我。
担心我是不是又出什么事了。或者我又怎么不开心了。
其实也不是我出事了。也不是我不开心了。
我只是单纯的想你们了。那一阵子和摆摆闹别扭了。心里很难过。感觉她已经把我T出了她的世界。感觉我们之间已经没有之前那么好了。
我不想这样。虽然是跟她一起住。一起上班。做什么都一起。我觉得我已经粘在她身上了。不想离开她。也不想质问她我们之间的感情就在这里断了。
因为我很害怕。
害怕她说是。害怕她已经否认了我的存在。
其实我都知道。我在她心里已经不在是以前的那个小宝气了。可是我却在自己安慰自己。告诉自己她和我之间还有很深的一段感情。后来不知道怎么了感觉有点厌烦这样的自己。
不想在这样对面对她。总感觉我是多余的。那段日子经常叫倩宝器来陪我。叫我陪她逛街。我去了。一路上我都闷闷不乐的。倩宝器问我怎么了。我只能对他说我很想哭。不知道为什么那段日子我觉得很委屈。为什么要我付出那么多。最后我还是一个人。倩宝器对我说。其实不是我的错。我也不该把摆摆看的那么重要。我并不是为她而活。别忘了摆摆对我是怎样的。
我答应了倩宝器不会那样低落了。
可是回到家里一看到那些人我的`眼泪又忍不住了。
心里又想起了我们几个去山上喝酒喝的烂醉的时候。
又想到我们一起跟老师对着干的时候。曾经的我们是那样的美好。可现在的我们只能用支离破碎来形容。
很想燕子。
想念她跟我说的要好好的活下去。不管发生了什么她都支持我的。
那天我跟她打电话说我出了点事。
心里很烦燥。不知道该怎么办。她也知道我哭了。他一听到我出事了。我只听到她在电话里面哭。我叫他不要哭了。我还安慰她说没事的。我这个淘气包不管怎么样都会挺过去的。她哭着叫我一定要好好的。
是啊。
有了你们三个的存在我一定会好好的。
还有他。马大少。不管怎么我都会为了你们好好的活下去。
还记得你们都告诉过我一定要走出自己的世界。然后看看外面的世界。我答应了。可是到现在我都还没有走出自己的世界。还是喜欢在自己的世界里沉沦。在自己的世界里疯狂。
有时候跟你们在一起的时候还是依然那样。
呵呵。心里感觉依然有着好多好多的事情。
在你们看来那都是我自己的胡思乱想吧。
我们之间也许已经没有挽回的余地。不是因为我不在乎了而是我已经没有力气在挣扎了。
就这样被你嘲笑。
我只能认输。
篇9:宝宝情绪不安与缺乏维生素系
一向很乖的孩子为什么突然行为反常了?会莫名其妙地发脾气、烦躁、惊恐不安……原来这种情绪不安,容易激怒可能与缺乏维生素有关系,
六岁的滔滔,最近行为有点反常:莫名其妙地发脾气、烦躁、故意弄坏东西,有时又一副忧心忡忡、惊恐不安的样子,晚上还经常磨牙。幼儿园的老师也反映,滔滔经常为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动手打其他小朋友,有时还用嘴咬。爷爷奶奶为此伤透了脑筋,孙子无缘无故为什么会这么 “闹心”?刚开始还没觉得有什么问题,认为滔滔只是碰到了一些烦心事。可是,一晃三个多月了,滔滔还是经常发脾气,胃口也不好,体重也没有增加多少。这下爷爷奶奶慌了,赶忙带他到医院。经仔细询问检查,排除了其他疾病后,医生说滔滔情绪不安,容易激惹,可能与维生素B不足以及吃过多甜食有关。
儿童不明原因出现情绪不稳定,除了与某些疾病如胃肠不适、口腔或其他器质性病变有关外,还与儿童偏食、营养不平衡,引起营养素不足或缺乏有关。而与情绪有关的维生素主要有 B族维生素,包括维生素B1、B6、B12等,矿物质铁、锌缺乏也会引起性格改变。
维生素B不足、甜食过多,孩子易激惹
维生素B1是体内糖产生能量的重要辅酶成分。如果维生素B1不足,不能及时将糖转换成能量,进而可引起胰岛素分泌持续增加,促使副肾素分泌过剩,导致烦躁、发怒和情绪不稳定。进食甜食过多的孩子脾气不好,原因之一在于甜食增加了机体对维生素B1的需要,引起维生素B1不足,出现食欲差、消化不良、淡漠、忧郁、急躁等表现。如果严重缺乏维生素B1,还可引起神经炎并累及心脏。
维生素B1在粗加工的米面、杂粮及豆类、动物内脏和瘦肉、坚果中含量较多。由于现代人追求口感,食物加工越来越精细,加上豆类及豆制品摄入少等原因,维生素B1不足和缺乏时有发生。防治维生素B1缺乏的办法是粗细粮搭配,常吃豆类食品,适当吃些动物内脏和坚果。
篇10:宝宝情绪不安与缺乏维生素系
维生素B6主要参与氨基酸、糖原和脂肪的代谢,与儿童的成长密不可分,
资料
维生素B6摄入不足时,幼儿可出现头痛、脾气急躁、困倦、易激惹、烦躁、惊厥,甚至出现精神抑郁。临床上,维生素B6片剂常当做“神经营养和安定剂”使用。
维生素B6的食物来源广泛,较丰富的是白色肉类(如禽类、鱼肉),其次是动物肝脏、蛋黄、豆类、坚果等,一般人不会缺乏维生素B6,但食欲不振、长期偏食、挑食及营养不良的儿童容易不足或者缺乏。
维生素B12缺乏除了引起恶性贫血外,还可引起烦躁、注意力不集中、头痛等神经精神方面的改变。维生素B12主要来源于动物性食物,常吃肉类,适量吃些动物内脏,就不容易缺乏了。由于植物性食物中几乎不含维生素B12,素食者以及不吃肉类的儿童极易缺乏维生素B12。
微量元素缺乏,也会引起性格改变
铁缺乏 缺铁的儿童注意力常不集中,记忆力减退,情绪不稳定,激动好哭或精神委靡,困倦无力。 全国营养调查显示,我国贫血患病率为15.2%,其中小于两岁的儿童缺铁性贫血为24.2%,改善我国儿童铁营养状况迫在眉睫。由于粮谷和蔬菜中的铁是无机铁,加上其中含有植酸盐、草酸盐,吸收率极低,如大米中铁的吸收率仅为1%。动物性食物的铁是血素铁,吸收率较高,如肝脏中铁的吸收率为22%。因此,瘦肉、动物内脏和血是铁的'最好来源。新鲜蔬果中丰富的维生素C可促进铁吸收,要注意儿童膳食的合理搭配。家庭烹调时可选择使用瓶身标有“铁强化”标志的酱油。
锌缺乏 锌是儿童生长发育必需的微量元素。缺锌在儿童中广泛存在,特别是农村,有的地区高达 60%以上。缺锌的孩子多动,精神不集中,爱走神,背书记不住,对讲课内容不理解,因而有人把锌誉为“智慧元素”。缺锌还有其他许多表现,如头发枯黄、稀疏,体质差,稍微运动就出汗,晚上睡觉盗汗。严重者有异食癖,即喜欢咬指甲、咬衣物、吃纸屑等。锌在动物性食品中含量丰富,且易吸收。贝壳类海产品、肉类、动物内脏是锌的极好来源,干酪、虾、燕麦、花生酱也是锌的良好来源。
影响孩子情绪的往往不是某一两种营养素,很可能是多种营养素的联合作用。需要再次提醒的是,儿童出现情绪、心理和行为问题时,首先要咨询专科医生,以查清病因,并在医生指导下,改善膳食营养质量,补充相应的维生素和微量元素。
篇11:安提戈涅与自由杂文随笔
安提戈涅与自由杂文随笔
在这一刻之前虽然没有明确过自己信仰的立场到底是什么,但是也默默明白内心偏向站在社会契约的一边,就像觉得看卢梭,看康德就能在心里描绘出这世界理应有的样子。但是,现在我也终于知道该说,并非如此。
真实永远是真实。一个理论一定拥有一个立场,一个人为的立场一定就是一个极端。而真实是没有极端的。它像一片没有边缘的圆,四下无限蔓延开去。
一面旗帜光辉美丽,它的羽翼,大到可以容纳无数人口,并且生来就是让每一个人在上面信笔涂鸦:内心独白、呐喊、口号、自我标榜。但是,满足与欣慰来得太快,是否有一天,那面旗帜布满诳语与私语,再也没有留有静止的时刻。于是每个人都成为自己的国王。
真正的自由,从来都不是可以自由选择。目前我的答案是:在拥有选择的条件下选择不做某种选择。在无数个平行的可能性中,是拒绝无数种发声方式行为方式体现了最后那一个选择的`意义。这种拒绝不是因为别人允许,而是在可能性的诱惑面前摆出自己的毅力。奇怪的是这般心态,在现有的文明成果里,我只能在宗教里面找到踪迹。如果没有神明一样存在的规制,从来都不会有自由。
篇12:生活感悟文章随笔:拥有一颗绚烂不安的心
我们常常渴望岁月静好,渴望生活踏实安稳,然而对于内心来说,我以为是需要绚烂和不安稳的。一个人的内心如果过于枯寂,像一潭无法流动的死水,不止泛不起任何涟漪,更少了微波荡漾的灵动,五光十色的景致,变幻无穷的趣味。
我以为这世间最动荡,最无从把握的事物,除了东逝的流水,悄悄溜走的光阴,无奈凋零枯萎的花草,无法挽留的生命外,便是人心了。喜怒哀乐,悲喜交集,五味杂陈,全是心底的感受。只要心念动了,就完全不由自己的意念去控制了。
最理想的心灵状态,表面可以如秋叶之静美,如晨曦日出之柔和,有遗世独立的清寂和从容不迫的淡定;但内心深处,一定是绚烂动荡的。仿佛是九月随风摇曳的那一树丹桂,开着幽香扑鼻、坠满枝桠的细碎小花;又或许是六月江南那碧波万顷、亭亭华盖的莲叶;还是五月里刚刚抽了新枝,繁茂浓密,疯狂爬满墙头的爬墙虎。
那疯长的姿势,是这样的叫人满心欢喜,也这样的叫人无限惆怅。
只有拥有一颗绚烂不安的心,才能保持着对生活的热度,保持着对丰富人生的追求,保持着蓬勃、坚韧、饱满的力量一路前行。
表面上看来,那些沉默寡言,甚至羞涩木讷的人,就一定是安稳或波澜不惊的的吗?也不尽然。很多作家表面冷静孤寂,但内心却丰富绚丽。尤其是他们笔下的文字,不止狂野凌厉,针针见血;原本平淡简洁的文字,在他们奇妙的排兵布阵下,刹那风华绝代,锋芒毕露。像民国时期的张爱玲,原本是一个寂静孤高的女子,一个人离群索居,不喜欢与人来往。然而她的文字却理性冷静,锋利得如同瑞士的军刀,刀刀削铁如泥,让这世间万象都赤裸裸的无处藏身。
金庸笔下,性格笨拙质朴的郭靖,实则也是一个思绪绚烂之人。否则他也不可能由最初复仇的小我,演变成忧国忧民的大侠。只有内心丰富博大的人,才会产生那种大无畏的民族精神和情怀。
人们常说,人的心,海底针。还有比在大海里捞一根绣花针,更让人无从把握的事情了吗?
看《红楼梦》,很多人都觉得黛玉过于敏感细腻,太小心眼了。在前一刻还是晴天丽日,喜笑颜开的;只消意念瞬间转换,便顷刻触景伤情,泪如雨下了。在现实生活中,像黛玉这样情感丰富的女人,也不在少数。
并不是她们不明了世间的是非曲直,在大是大非面前,也许她们比谁都拎得清。情绪之所以会如此起伏波折,万转千回,实则是因为内心过于动荡。那些呼之欲出的情爱,热烈到自己都控制不住了,便变成一匹奔腾的野马,刹那风,刹那雨的。
这样的感觉,正是源于深爱,太过在意了,稍有风吹草动,便草木皆兵了,杯弓蛇影了。
这样内心过于绚烂的人,常常会把自己弄得四面楚歌,烽烟四起。也正因为她们的纤细敏锐,便比旁人拥有了更多、更盛大感知生活,体验情感的能力。也因此她们的人生才会格外的丰富多彩,格外的波澜壮阔。
曹植对于政治,绝对是木纳而笨拙的;但是一旦进入文学领域,他的内心却是异常绚烂丰富,璀璨得像五月天光下名动洛阳的牡丹。在他的传世名篇《洛神赋》里,正是由于内心的丰富多彩,流淌在他笔下的洛神,才聚齐了全天下所有女子的美好。“形态翩若惊鸿,婉若游龙;体态肩若削成,腰如约素;仪态瑰姿艳逸,仪静体闲。”这三个层面合在一起,真正完美到无可挑剔,所以这样的女子,只能是不食人间烟火的神。
民国时期的张之和,内心也是丰盈而绚烂的。因为丰盈和饱满,她用了一生的时间,把自己活成了葱茏芬芳,永不世俗的少女。即使老了,到了即将垂暮的晚景时,依然十分优雅地盘发穿旗袍,充满童真地捉小虫子玩,悠然自得地品着西湖龙井读古书......
能把年少的性情贯彻一生,那该有多丰盈坚韧?那不是绚烂,是什么?
在她的一生中,内心总被无数的美好牵引着,那些交融于她生活当中的小情趣,就是她生命里一茬茬开着的,永远蓬勃茂盛的小花。正是因为那些细碎的绽放,她的生活便盈动着幽幽的暗香,在过了半个世纪之后,每每让人回味起来,还散发着沁人心脾的芬芳。
林徽因也是绚烂的,只是她的绚烂,体现在对工作的忘我追求上。在感情上她却是自持而清醒的,始终有着莲的清幽淡然,香远益清,但却不蔓不枝。她把自己最热烈的内心都给了事业,那种坚韧的饱满,像招摇在悬崖峭壁上的一丛山花,明艳而夺目。即使在遭遇绝境和困顿时,她也因为有了自己内心的决绝和坚持,才能散发出耀眼的光芒来。
一个内心饱满而灿烂的人,无论走到哪里,都是一道靓丽的风景。就是因为那些绚丽,坚韧、饱满和坚持,她们才成就了独一无二的自己。特别佩服在内心深处有所坚守的人,这样的人不止有了自己的气场,更能传递给他人无限的光亮和勇气。
还记得年轻的时候,友人曾在失恋时,几度哽咽着对我说:我真恨自己,当初怎么就对他动了心?如若没有当初的心动,就不会有今天的痛苦。所以一切的错还在自己,自作自受罢了。
当时我们都很年轻,都缺乏生活的阅历,除了拍拍她的手安慰,找不到任何话反驳的话语。表面看来,觉得她说得还真有几分道理。
只是到了如今,再回忆那段往事时,友却一脸向往地说:真羡慕那个时候,感觉跟他在一起所有的日子,都是好日子。尽管曾经遭遇了痛苦,可那些撕心裂肺的痛,至少证明我还活着,证明我曾经真诚地爱过。不像现在,什么都麻木了,对很多事情都失去了知觉,仿佛自己也失去了爱的能力。你看,这样的自己多悲哀呀!
我却还是只能紧紧地握住她的手。
张爱玲曾经说过,一个女人要想不老,一是保持生活上的安定,二是保持内心的不安定。只有内心曾经绚烂过的人,才会发出这样的感慨。那是经历和阅历积攒下来的顿悟,这样洞悉人生玄机的话,自然是绚丽到了极致。
细细思量,人这一生不过是看几场春花秋月,历经几次悲欢离合。一生那么短,任何的寒凉和颓废都是对生命的辜负。不管生活给了我什么,我都要在有限的光明里,把自己活成旷野里的一朵闲花,或者是路边的一棵野草,无论天晴下雨,都能保持着自身的温暖,保持着内心的绚丽。
岁月不老,真情常在,千帆过尽真犹存。走过经年,愿我们都能初心如锦,依然是少年。
作者:解晚晴
公众号: 晚晴文苑
★不安的800字作文
★越长大越不安日记
★形容不安的成语
★踨蹐不安的解释
★伤感的说说心情不安
★与网友见面生活随笔
★与月有关的随笔
★随笔与宇宙对话
★与希望相遇随笔
★烟花与天空随笔